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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Lmit to Public Power on Cases of Libel Crime Which Refer to Public

机译:对涉及公众的诽谤罪案件的公共权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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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诽谤是侵害公民或法人名誉权的一种行为方式。各国立法多从民事和刑事两个部门法对诽谤行为进行相应的规制。但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司法实践中的诽谤诉讼几乎都是通过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侵权提起的,因此,各国民事诽谤法体系普遍较为完善。而刑事法主要针对侵害公民名誉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予以犯罪化,并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诽谤罪多属亲告罪,即“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个别国家刑事立法会将一些特殊的诽谤情形规定为除外情况,公诉机关可以据此直接提起公诉,而无须存在被害人的亲告。至此,国家公权力得以直接介入涉公诽谤案件。我国刑法第246条也以但书的形式规定了亲告之“除外情况”。然而国家公权力直接介入涉公诽谤案件之...
机译:诽谤是侵害公民或法人名誉权的一种行为方式。各国立法多从民事和刑事两个部门法对诽谤行为进行相应的规制。但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司法实践中的诽谤诉讼几乎都是通过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侵权提起的,因此,各国民事诽谤法体系普遍较为完善。而刑事法主要针对侵害公民名誉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予以犯罪化,并以诽谤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诽谤罪多属亲告罪,即“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个别国家刑事立法会将一些特殊的诽谤情形规定为除外情况,公诉机关可以据此直接提起公诉,而无须存在被害人的亲告。至此,国家公权力得以直接介入涉公诽谤案件。我国刑法第246条也以但书的形式规定了亲告之“除外情况”。然而国家公权力直接介入涉公诽谤案件之...

著录项

  • 作者

    徐歌;

  • 作者单位
  • 年度 2014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zh_CN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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