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文OA文献 >论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2h】

论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机译:论完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代理获取
本网站仅为用户提供外文OA文献查询和代理获取服务,本网站没有原文。下单后我们将采用程序或人工为您竭诚获取高质量的原文,但由于OA文献来源多样且变更频繁,仍可能出现获取不到、文献不完整或与标题不符等情况,如果获取不到我们将提供退款服务。请知悉。

摘要

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完善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作了探讨。第一,要统一外商投资立法,途径有三:统一制订《外商投资经营企业法》;将现行三大涉外投资企业法分离,将其中一部分内容划归重新制订的“外商投资法”调整,一部分内容直接划归国内《公司法》及国内相关企业组织法和国内其他部门法调整;将国内经济法律直接适用外商投资关系。第二,要完善有关外商投资法律适用制度。提出我国外商投资法律适用的三大原则:即“从新兼有条件从旧原则”、“完全从新”与“完全从旧原则”、以及“有条件从新”与“有条件从旧原则”。第三,完善外商投资立法的内容。根据我国外资立法的实际情况,提出借鉴、吸收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立法经验,补充外资立法内容;在外商投资立法中,增加并完善“国民待遇”;以国内经济法内容直接适用外商投资关系,最终达到外商投资立法与国内经济立法的统一。
机译:本文从三个方面,对完善我国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作了探讨。第一,要统一外商投资立法,途径有三:统一制订《外商投资经营企业法》;将现行三大涉外投资企业法分离,将其中一部分内容划归重新制订的“外商投资法”调整,一部分内容直接划归国内《公司法》及国内相关企业组织法和国内其他部门法调整;将国内经济法律直接适用外商投资关系。第二,要完善有关外商投资法律适用制度。提出我国外商投资法律适用的三大原则:即“从新兼有条件从旧原则”、“完全从新”与“完全从旧原则”、以及“有条件从新”与“有条件从旧原则”。第三,完善外商投资立法的内容。根据我国外资立法的实际情况,提出借鉴、吸收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立法经验,补充外资立法内容;在外商投资立法中,增加并完善“国民待遇”;以国内经济法内容直接适用外商投资关系,最终达到外商投资立法与国内经济立法的统一。

著录项

  • 作者

    卢炯星;

  • 作者单位
  • 年度 1996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zh_CN
  • 中图分类

相似文献

  • 外文文献
  • 中文文献
  • 专利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