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闽政地莆〔2024〕4号仙游县人民政府:《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仙游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仙政土〔2024〕50号)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部分土地管理事项的决定》(闽政〔2022〕30号),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并结合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该批次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告,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仙游县境内农用地0.093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仙游县枫亭镇建国村集体所有园地0.0930公顷,合计使用集体所有土地0.0930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