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2016年《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实施以来,我国ELV管控成效显著,但与国外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本文从管理要求、管理模式、管理现状等方面,详细剖析欧盟、日本、韩国ELV管控情况,并分析了我国ELV管理存在的不足,为未来健全我国ELV管理体系提供参考.为保护生态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汽车行业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向绿色低碳清洁安全转变,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5年发布《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以下简称《管理要求》),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总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ELV)实施管理.自《管理要求》实施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企业申报+合规验证+结果公示"的管理机制,共发布九批《载客车辆(M1类)落实〈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况清单》公告,单车有害物质使用量大幅下降,产品可回收利用率和可再利用率水平不断提升,汽车行业ELV管控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