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10月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保留了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特定职务犯罪的侦查权。同年11月,最高检出台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管辖的14个具体罪名及承担侦查职能的具体部门。根据最高检2019年3月在全国人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自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对上述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仅仅71人,有不少省级地区立案侦查数为零。笔者认为,导致这种状况产生的原因之一就是案件线索发现难。目前,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缺乏上述职务犯罪线索,成为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瓶颈。以笔者所在检察院为例,自2017年至今,执检部门通过日常检察发现或者接受控申、侦监、公诉等部门移送的线索共计32件,其中涉及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线索只有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