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环境质量标准,是指以保护人群健康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而规定的各类环境中有害物质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的允许浓度(或其它污染因素的允许水平),叫做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体现国家的环境政策目标,是衡量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尺度,是环境规划、环境管理和制订污染物排放的标准和依据。环境质量标准可以分为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环境质量补充标准两种。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由国家制订的环境质量标准,它对环境质量提出了分级、分区和分期实现的目标值,是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目标的体现,适用于仝国范围。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对环境质量要求也不相同,各地工业发展水平、技术水平和构成污染的状况、类别、数量等都不相同;环境中稀释扩散和自净能力也不相同,完全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是不适宜的。各地区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结合当地的环境地理特点、气象条件、经济技术、工业布局、人口密度、政治文化要求等因素,进行全面规划、综合平衡,按照当地经济技术可能,明确规定环境区域和质量等级,补充或增订国家质量标准中不包含的其他污染项目和允许水平,制定出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作为本地区环境政策日标,实行环境质量标准的分级管理。同时,它又是计算地区环境容量,制订地区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环境质量标准按环境要素或污染因素分成大气、水质、土壤、噪声、放射性等类型。现将四种常见的环境质量标准简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