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随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不断推广落实,扭曲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行政性滥用行为愈加频繁地被清理、纠正。但在实践过程中,公平竞争审查的具体实施由于受到一些制度问题的掣肘而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制度优化势在必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要求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以此为逻辑出发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政策工具和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其规范逻辑可据此外化为4个层面,分别是规范行为、规范原则、规范手段和规范目的。依此逻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优化可以通过加强审查监督、提升执法能力和扩大主体参与三大部分实现,各部分相互独立但也相互补充。同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全面有效落实也受到其软法属性的极大限制,亟待通过法制化以实现刚性约束:借助《反垄断法》的修订“入法”,将成为可行的优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