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81年以来,广东省中山市崖口村一直实行公社制度。令人困惑的是,这一反常现象是村民自愿选择的结果。在自由选择的条件下,崖口村民为什么仍然选择了公社制度?这首先是因为,在市场环境中,村民面临市场风险,而公社制度由于为村民提供了就业保障,故能帮助村民应对市场风险。然而,应对市场风险的办法有多种,为什么崖口村民选择公社制度这种办法?其原因有两个:其一,村党支部书记陆汉满提出继续实行公社制度,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政治风险。其二,由于陆汉满具有较高的廉洁程度和管理能力,使得村民们认为,公社制度提供的"就业保障"在效用上超过了实施公社制度的代价,故村民们同意实行公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