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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稀土采选和冶炼场所所致从业人员的剂量研究

摘要

本文对四川稀土采选和冶炼场所所致从业人员的剂量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采选区外照射和内照射途径所致的从业人员的人年均有效剂量为1.30mSv/a,外照射和内照射途径所致的从业人员的集体剂量为0.3人·Sv/a.冶炼场所外照射和内照射途径所致的从业人员的人年均有效剂量为0.55mSv/a,外照射和内照射途径所致的从业人员的集体剂量为0.315人·S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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