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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妇女与先秦妇女婚姻地位的异同

摘要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是男女两性通过婚姻构建起来的。但是,无论是在古希腊还是在中国的先秦时代,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都是很低的,她们被当作传宗接代的工具,受到诸多礼教的束缚。对比这两个社会中,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我们发现,同先秦社会一样,古希腊社会实行的也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虽然那时东西方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中都有“妾”的存在,但是作为“妾”的“悲惨的妇女”所处的境遇是不相同的。

著录项

  • 来源
    《管子学刊》|2011年第2期|110-113,117|共5页
  • 作者

    许强; 魏凤莲;

  • 作者单位

    鲁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烟台264025;

    鲁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烟台264025;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K207;
  • 关键词

    古希腊妇女; 先秦妇女; 婚姻;

  • 入库时间 2023-07-25 2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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