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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律观念的德治特色

     

摘要

德治观念是中国早期国家的主要观念,浸染于其中的法律观念也带上了浓郁的德治特色,先教后刑、"刑期于无刑"、"以伐辅德"均是这一特色的体现.此外,伦理观念与法律的结合及对德、刑的灵活运用,也是先秦法律观念的重要特点,而这一特色最终也影响了民族性格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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