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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汉代的任官回避制度

     

摘要

汉代任官回避制度包括亲族回避和籍贯回避两个方面:亲族回避涉及宗室外戚及宦官子弟以及地方官员的任官避亲;籍贯回避主要涉及属于朝廷命官的郡县长吏.而东海尹湾汉墓简牍的出土也有力地证明了汉代不仅存在着任官回避制度,而且还得到了贯彻执行,并为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发展和完善,对当今社会的任官、司法审判制度具有极大的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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