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国务院于2007年出台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延长了农户现金直补年限,建立了巩固成果专项资金,集中用于退耕农户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和补植补造等五大专项建设。这一重大政策的颁布实施,使我省退耕还林工程的中央总投入增加近一倍,为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我省自2008年启动专项建设工作以来,各级林业部门抓住难得机遇,在同级政府领导下,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项目管理,确保了项目顺利推进。在五大专项建设中,由林业部门牵头实施的后续产业发展项目,截至去年底,全省116个项目县(市、区)已全面完成2008年度计划任务,基本完成2009年度计划任务。两年累计完成新造林(含木、竹、经果、药、草等)基地建设146万亩、现有林改造188万亩,新建牲畜家禽养殖圈舍325.3万平方米,培植实用菌类12OO万袋,共完成中央专项投资9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