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政府会计是政府财务信息供给的重要工具,一直以来,我国政府会计沿用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核算的预算会计,虽然政府预算会计在一定时期发挥了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但目前面对快速变化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以及我国不断加速的会计国际化进程,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进行核算的政府预算会计已经无法满足我国政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无法为内部管理和社会公众提供必要的有用信息.因此,为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开透明的政府财务信息,加强社会公众对我国政府财务的监督,实现我国政府对社会公众的受托责任,我国应进行政府会计改革,将政府会计的核算基础由收付实现制转变为权责发生制.虽然,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政府会计改革中政府会计体系的构建、权责发生制的引入以及引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等相关问题都做出了研究,但对于如何在权责发生制下进行政府会计具体核算的研究却较少.本文以政府特许经营项目为例,通过对政府特许经营项目以及其典型融资模式——BOT融资模式的分析,并借鉴国际上相关国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核算的政府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对以BOT为融资模式的政府特许经营项目的会计核算做出了一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