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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南北五校哲学博士生学术论坛

第十一届南北五校哲学博士生学术论坛

  • 召开年:2018
  • 召开地:广州
  • 出版时间: 2018-12-21

主办单位:中山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大学

会议文集:第十一届南北五校哲学博士生学术论坛论文集

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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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在《纯粹理性批判》(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当中,康德为了解决因为不了解有效知识成立之基础而导致的形上学战场之间题,转而针对人类先天认知机能的效力与界限先进行通盘的考察,其中理性(Vernunf)是康德在《第一批判》当中所处理的第三种认知能力.
  • 摘要:《阳明传信录》是历代《传习录》注评书中的一部重要著作.《传信录》编纂的用意是救正阳明后学玄虚而荡,情识而肆的流弊,为此刘宗周对阳明学区分了“教法”和“宗旨”.刘宗周对《传习录》的品评和质疑可以划分为三个论题:统合朱王、意念之别、“四句教”之辩.但是,若以阳明思想为判准加以衡定,则可发现宗周之说虽自成体系,其对阳明思想之阐释却有透过其主观改造而不反映客观真实的情况.
  • 摘要:形式显示是海德格尔在其早期弗莱堡时期形成的思想方法.着眼于海氏的“存在之思”,“形式显示”作为方法基本上贯通了海德格尔一生的思想道路.国内外诸多学者对形式显示与海氏前期思想的关联已作了为数众多的阐释工作,但关于“形式显示”与海氏后期思想中的“本有之思”之间的阐释则付诸阙如.对后一关联性阐释工作的推进,或许意谓着必须先行澄清“形式显示”这种方法的实质含义即“存在与人之关联”和“存在论差异”的双重意蕴.在该方法的支配下,本有之思的实质含义(存在与人之关联)和运作特征(存在之自送自隐)得以自行揭示出来,并由此进一步深化到“四合一体”中.
  • 摘要:孟告之辩是中国哲学“逻辑”方面聚讼不已的问题,批评与辩护者或依据外于当时语境的标准,或诉诸孟子学说的“价值”或“理论预设”,这些都忽视了“辩”的情境,因而未能与文本建立有效对话.梳理可见,孟子与当时流行的“形名”逻辑保持着密切的对话,并对其在表述复杂概念时的有效性展开批判;而通过这种批判,孟子性论异于“形名”逻辑的结构特征也初步呈现出来.
  • 摘要:“二难困境论证”是对法兰克福案例的重大挑战之一.本文首先对“二难困境论证”中的第一个困境进行了必要的澄清,并在费希尔观点的基础之上,对第一个困境给出了回应:那些排除了行动者替代可能性的因素,并非在因果上决定了琼斯在t2时刻决策的因素.然后,本文对“二难困境论证”中的第二个困境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学界已经提出了能够回应第二个困境的法兰克福式案例(即米尔和罗布提出的案例);同时,本文对一些针对上述案例的批评进行了回应.最后,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本文给出了分别在决定论情形和非决定论情形下构造法兰克福式案例的一般方法,并指出“二难困境论证”对法兰克福案例的威胁可以得到充分的回应.
  • 摘要:灵魂的定义是亚里士多德《论灵魂》的枢纽,历来聚讼纷纭,笔者认为,把握其背后的理论架构是理解这一问题的关键,当代学界多以形质论模式理解这一定义,但多有扦格之处.笔者首先对这一模式进行检讨,并结合《形而上学》核心卷(ZHΘ)等文本,发掘出亚里士多德定义灵魂的方式,这一定义方式是目的论的.正是通过这一目的性的逐层推进,亚里士多德通过四次尝试最终完成了对灵魂的这一典范性定义.
  • 摘要:罗钦顺的理气论所关注的不是理气间何者为的第一性问题,而是理气的统一性问题.通过“理只是气之理”这一命题,罗钦顺表达了理气间的“本质—表象”关系:理是本质,是体,气是表象,是用.理气关系更多从外在必然支配(必然、应然)转向内在自然秩序(自然).在罗钦顺的理气关系中,气不是与理无关的纯粹惰性质料、甚至恶性质料,气实质上是理的表象.罗钦顺强调于“气之转折处观(理)”与理气间的“本质—表象”关系—脉相承,他并非是要强调主体意识与客观实存的二分.
  • 摘要:众所周知,前后期维特根斯坦的哲学观点和风格有着显著的差异,维特根斯坦在中期的思想转型无疑是解开其前后期思想差异之谜的钥匙,而意义的证实观正是他思转型之谜的重要线索.无论是直接的文本材料,还是维也纳学派成员的间接转述,都明确地表明,维特根斯坦在重回哲学后的确有一段时间持一种特殊意义的证实观.一方面,维氏版本的证实观衔接了其前后期思想,修复了其前后期思想之断裂,显示了其思想转变之内在动因;另一方面,维氏的证实观不同于维也纳学派的证实观,这种证实观不是机械的符合论,而是实在与先验之间的"哥白尼式倒转",维也纳学派的实证主义所面临的难题在维特根斯坦那里得到了解决.
  • 摘要:大众心理学的话语似乎承诺了信念、欲望等心理实体的存在,围绕这些心理实体的本体论地位出现了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在心理反实在论阵营中,主张抛弃大众心理学的消去唯物论是代表性理论,近十几年则兴起了一种诠释大众心理学的新立场——心理虚构论.心理虚构论的关注点从实体转移到话语,主张大众心理学是应予保留的有用虚构,人们在述说心理话语时并不带有对心理实体的本体论承诺,而只是在断言虚构文本中的事情或者在进行佯装游戏.心理虚构论带有工具论色彩,面对着一系列质疑和挑战,但这些困难尚不足以驳倒心理虚构论,因此本文尝试针对心理虚构论的问题与回应策略进行分析讨论.
  • 摘要:唐君毅把《庄子》的宗旨归结为“生命和心知的调理”.他对“生命”的诠释不同于一般学者所注重的自由意识,而偏向于一种责任意识.“心知”则是偏重从“用心”的意义上来把握知识的价值.唐君毅从生生流行的角度进入《庄子》,以心作为生命的主体,既向外敞开而有所知,又保持内在的虚灵,以化除生命流行历程中,心知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成就理想的人生境界.从唐君毅的诠释中,可以明显看出他是本于儒家的立场来解读《庄子》的.
  • 摘要:在唯识宗的影响下,章太炎对“我”的有无、真妄问题有着集中且深刻的思考.他并非简单地以“依自不依他”建立起人的道德主体性,而是彻底否定了主客对立的结构,解构了意志和认识主体,阐明了以无我为内涵的真我;并在现世生活中,根据依他起性,为个人和民族设置了限度.章太炎的反思路径,经历了从“我所”到“我”,从“分别我执”到“俱生我执”,再从“幻我”到“真我”亦即“无我”的复杂转变.本文借助《齐物论释》中“地籁”与“天籁”、“冢宰”与“大君”两对意向解析这一过程.同时展现章太炎眼中“丧我”的“齐物”内涵,论证何以章太炎对主体性问题的最终回应不是“自依”,而是“依他”.
  • 摘要:奥古斯丁在《论说谎》、《驳说谎》和《信望爱教义手册》中明确否定一切说谎的正义性,并且明确肯定每一个说谎都是罪.但是,从表面上来看,这种绝对主义的说谎理论与圣经中关于义人和圣徒说谎的故事相冲突.此外,由于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提出了正义战争和正义杀人的观点,所以一些学者认为奥古斯丁同样应当承认正义说谎并且不可能反对正义说谎的存在.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文本的细致分析,表明:首先,说谎的绝对主义立足于上帝的真理,因此它符合奥古斯丁的基本神学意图;其次,正义战争和正义杀人立足于上帝的爱,因此不能从奥古斯丁对战争和杀人的神学逻辑中推导出说谎的正义性;最后,说谎的绝对主义建立在奥古斯丁对真理、正义和善的神学阐释之上,并且从这一神学阐释出发,奥古斯丁为陷入道德困境中的基督徒提供了为真理而死和忏悔说谎的两条道路,然而这两条道路最终呈现为基督徒身上的灵与肉之争,所以说谎的绝对主义并没有真正摆脱自身所面对的道德困境.
  • 摘要:在《纯然理性界限内的宗教》一书第一篇中,康德着力探讨了人本性善恶的问题,他得出结论说人的本性中具有一种根本恶.然而,有关康德对根本恶论题的论证,学界存在广泛争议:部分学者认为康德并未给出真正论证,只是给出了一个论断;另有部分学者认为康德给出了经验性的论证;当然,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康德本人给出了先验论证,只是他的论证思路并不明显.持第三种立场的学者认为,可以从《宗教》第一篇的文本中总结出两个先验论证,其一是以道德归责为前提的论证,其二是以自由为前提的论证.本文认同第三种立场,并且尝试以康德的文本为依据分析这两个论证的合理性,进而以这两个论证为基础,回应部分学者对根本恶论题内在一致性的相关批评,如自由之自发性如何与趋恶倾向兼容、如何与恶之生而具有和普遍性兼容.
  • 摘要:在《道德原则研究》的结论部分,休谟运用多个段落论及滑头.研究者们一般认为休谟此举意在直面他的正义理论受到的一项严重挑战.由此,他们关注的焦点投向休谟是否成功地回应了滑头挑战.然而,将滑头当理论挑战的理解进路是成问题的.休谟的正义规则理论本身是自洽的.他论述滑头的主要用意不在于回应所谓的挑战,以辩护自己理论的完备性,而在于揭示不忠实遵守正义规则具有的多重迷惑性.因而,为了更准确地理解休谟所论述的滑头,可以将它视作埋藏在人们正义实践路上的一处陷阱.正因为滑头是实践陷阱而非理论挑战,所以休谟至多是从学理上揭示它,并提醒人们尽量避免坠入其中.从“挑战”到“陷阱”,并不只是语词用法的改变,也是对休谟论滑头段落理解进路的转换.
  • 摘要:在知觉知识研究领域,强怀疑论一直以来都是难以解决的问题,诸多理论都试图对这一问题给出解答,却都差强人意.近年来,知识论析取主义作为一种新的知觉知识研究进路方兴未艾,其代表人物麦克道尔通过对强怀疑论论证做出一个合理的“诊断”,澄清了一个长久以来对于知觉经验的误解,从而消解了这一问题提出的合理性基础,为强怀疑论的解决给出了新的可能.但他的解决方案也遭受了一些反驳,如赖特就认为他并没有“真正认真对待怀疑论”,并不比摩尔的回应做的更好.我将试图为麦克道尔做出某种辩护,指出赖特的指责是建立在对麦克道尔的误解之上,忽视了麦克道尔论证的先验面向.在我看来,知识论析取主义的确为强怀疑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个更好的方案.
  • 摘要:由于巴黎公社“工人阶级政府”的特殊性质,自它诞生起就与周遭的资本主义世界形成了一种紧张的关系.《法兰西内战》中所刻画的两者间的冲突,同样也体现在两者民众观间的对抗.其时,在资产阶级民主的意识形态中,民众被区分为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只有前者能够真正地参与政治实践.而在公社与马克思的民主观念中,人民是生成的与可被塑造的,人具有实现公心的潜能,能够在工人阶级的引领下摒弃私意,参与民主实践,于集体中找到个体的归宿.
  • 摘要:经权在原儒处已受重视,凸显出道德判断与实践的重要性.在原儒的基础上,董仲舒借阐释《春秋》创造性地深化了经权理论,深入剖析常与变、礼之质、礼之文等关系.行权既非相对主义,也非主体主义,而是与吾国道的特质息息相关.如何灵动而不失章法,据经而免于教条,是儒家成德的要义,一以贯之的是对实践者道德判断的高度关注.为了避免行权理论滑向另一个极端——相对主义,董仲舒对行权的界限进行了严格限定,提出了行权“有可以然之域”.同时,董仲舒以“天”为至上根据,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把行权与主体主义区分开来.行权的落实者虽在于个人,但其根据却不在个人意志与喜好,不在于君王的权力,而在于超越性的天道.
  • 摘要:齐泽克作品的几个关键性位置都伴有本雅明的理论身影,但这一点常被其浓重的黑格尔和拉康式言语色彩所遮蔽.本雅明的“救赎”历史观确认了革命运动突破的方式,而将神学引入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探讨则是为了以革命的态度确认历史的延续性和继承性.齐泽克通过对该历史观进行符号性重构,用“历史的重复”验证了本雅明所设想的历史在未来中实现的观点;强调了神学作为一种能指,与历史唯物主义之间的寓言性关系;同时,更是在对暴力的反思中续写了本雅明“神的暴力”的思想.齐泽克对本雅明历史观的吸收作为他对欲望理论的一种现实性回应,也对当下理解资本和建构合理的政治理论提供了一种思路.
  • 摘要: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以异化劳动为核心对其劳动思想进行了初步阐发,开启了最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但是这种批判还缺乏对资本主义作历史而全面的分析,因而是不成熟的,这具体表现为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的根源、劳动与劳动力的区分、抽象劳动的真实意义以及资本与劳动的关系这些问题没有做出清晰的阐明.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并没有抛弃这些问题,而是紧紧围绕这些问题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从理论上解答了早期的困惑和疑虑,从而推进和发展了他的劳动思想.这说明,马克思的前后期思想并不存在“认识论的断裂”,而是前后相继、一脉相承的.
  • 摘要:朱子通过诠释《西铭》深入的抉发了“理一分殊”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旨趣.首先,“理一分殊”是一个论述天人关系的命题,是中国传统思想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义理模式.其次,“理一分殊”是一个理气关系命题,这里的“分殊”既可以指向“气”,也可以指向“理”.最后,“理一分殊”还是一个工夫论命题,即“分立而推理一”,在《西铭》中体现为“事天”工夫,即推仁爱之心以及于“同胞吾与”.
  • 摘要:叔本华对近代哲学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他对主客关系的重新规定.他否定了前人由主体推出客体或是由客体推出主体的各种理论,从而提出一种新的认识论学说.相对于德国观念论的传统而言,叔本华的观点更接近于贝克莱式的经验论的观念论.叔本华认为,认识要从最初呈现给我们的“表象”入手,而非事先假定主客之间的关系.表象是第一性的,通过对表象的分析方才得出其本质形式是主客之间的分立,而这一主客关系相对于表象而言则是第二性的.由此出发,叔本华对近代哲学中的几位代表人物做出了批评.并且,叔本华对表象第一性的强调,也在一定程度上预示了胡塞尔现象学中的“意向性”概念.
  • 摘要:在诺齐克那里,正义意味着权利.个人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和否定性的特征.基于权利的这种性质,诺齐克对国家的再分配进行了釜底抽薪式的否定.然而,本文认为诺齐克所谓的绝对排他的权利是可置疑的.权利并非不言自明的真理.诺齐克在批评罗尔斯分配正义理论时指出平等主义者并没有给出关于平等的证明.但对于权利本身,诺齐克同样没有提供有效的证明.并且,作为其权利理论核心的“自我所有权”也由于基线的模糊而得不到充分的辩护.此外,诺齐克虽然将洛克的自然权利理论作为其理论的起点,并将康德的道德律令作为其权利的道德根基,但他对洛克和康德理论的吸收是片面的.他忽视了洛克和康德对义务的强调.因此,他赋予权利的道德根基是不牢靠的.绝对的权利最终也会背离诺齐克自身所捍卫的东西.
  • 摘要:佛山地区作为一个相对稳定、独立的行政、经济、文化区域,对佛山市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空间分布及其意义进行研究,实际上是一种以区域性的视角来分析民间信仰空间结构形成的中观机制的尝试.笔者采取功能主义的视角,经由对民间信仰的神祗产生传播过程的溯源,结合对佛山市地理条件的分析,对该地区的民间信仰的分布状况进行了简要的分析,由此得出,当前佛山地区的神祗分布状况及各神祗所占比重与其沿海沿江的自然条件及由此带动的社会经济、政治条件具有密切关系.
  • 摘要:圣像理论是马里翁宗教哲学的核心.kenosis(虚己或神性放弃)这一重要概念提供了理解马里翁圣像论问题意识和方法的线索.本文聚焦“圣像的现象性模型”,从三个角度解释kenosis在“上帝的现象化”中的内涵扩展:从影像自我“舍弃”到圣像的“变形”与逆意向性;从圣像“返还”神性到上帝现象绝对的被给予性;从圣像“悖谬”之显现到爱的充溢现象.本文认为,马里翁的现象学圣像论是对后现代思想所提出的上帝论问题的创造性回应,反映了后现代神学以福音叙述为中心的批判性诠释方法,以kenosis为内核精神摆脱形而上论捆绑而通向对人类处境经验的回应.
  • 摘要:「种姓问题」是唐代初期佛教思想的重要核心议题之一,而种姓问题背后所隐含的是解脱学上的概念,即:「一切众生是否可以成佛?」这个议题后来成为东亚佛教的最核心议题.
  • 摘要:一般认为,笛卡尔确立了近代西方哲学中的主体性原则,他从普遍怀疑出发,得到不可怀疑的“我思”,“我思”自此成为主体性思想坚实的根基.而胡塞尔通过对笛卡尔的“我思”进行现象学还原的操作,确立起先验主体性理论,然而自我与他人如何共处的难题在此并未得到消解.由此,列维纳斯从现象学出发,在笛卡尔和胡塞尔关于主体的思想的基础上,以别于传统的方法对主体性进行讨论,进而确立起以伦理学为第一原则的主体性思想,这一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现象学的维度.
  • 摘要:王夫之对《应帝王》的阐释的核心观点是:民众自身有其自然的生活方式,帝王应当采取顺应的方式去对待民众,而不应以个人私智去进行干预.王夫之的阐释与《应帝王》本身存在差异.首先,在对民众的自然生活方式的理解上,王夫之基于儒家立场首先关注群体的社会关系,而庄子则更关注个体的生存状态.其次,王夫之忽略了《应帝王》的主旨可能正在于超越帝王之道,而将其主旨诠释为对帝王之道的阐明.差异的原因在于庄子对儒家理念持批评的态度,而王夫之则站在儒家立场上进行阐释.面对庄子对儒家仁义的批评,王夫之通过区分仁义之名与仁义之实进行回应.
  • 摘要:在“是否承认内在价值”的问题上,摩尔属于布伦塔诺少有的同盟者,不过在一些重要方面摩尔却对后者提出了严厉批评:在“内在善好”概念上,后者的说明方式没有清晰认识到“内在善好”仅仅取决于相关对象的内在本质,而与情感无关;在偏爱原则上,后者混淆了正确性的程度差异和正确的偏爱情感,没有认识到前者才是决定价值排序的本质要素;在总量原则上,后者没有恰当地认识到在整体和部分的内在价值之间的复杂关系,甚至会导致恶劣的道德后果.通过重新审视上述批评,本文试图表明,布氏不仅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回应摩尔对其的批评,而且在“内在价值”理论上,布伦塔诺提供了一种与摩尔不同甚至更加精致的理论形态,重审及回应摩尔对布氏的批评也有助于弄清“内在价值”这种“实事”本身.
  • 摘要:梅洛-庞蒂所提出的“可见者之肉身”在三个层面揭示出了存在状态:首先,在我与诸物的关系层面上,“可见者之肉身”表现为可见者之“可见性”,它从根本上刻画出了在观看活动中我的身体面向世界敞开,诸物也因此进入我的身体之中显现其自身的存在境域;其次,在身体自身的层面上,可见者与能见者一起被纳入到我的身体内部极具含混性的关联之中,这一关联向我与诸物的关系中投射,使得我与物之间也产生了看与被看交互可逆的独特状态;最后,在存在自身的层面上,“可见者之肉身”作为“存在之原型”在我的视觉之中现身,它本原性地揭示了存在对我与物的根本规定,从而使得视觉活动成为一种可以洞见存在自身的自体生成过程.而在艺术创作活动中,存在作为一种模糊而切实的迫切感促动着置身于存在之中的艺术家在“灵感”活动中表达存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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