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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

第三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

  • 召开年:2011
  • 召开地:北京
  • 出版时间: 2011-07-16

主办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会议文集:第三届证据理论与科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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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笔迹检验实践中,笔迹样本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案前样本不足、案后样本不符合鉴定要求的情况。如何提取到符合鉴定要求的案后笔迹样本,文检界专家、学者多是从技术角度进行研究的,尚未形成适合一线办案人员实战操作的方法体系。 本文依据案后笔迹样本形成的时间以及嫌疑人书写时的心理状态等主、客观条件的不同,细化了案后样本的分类,针对书写嫌疑人自身情况的不同,总结出实用性、操作性强的提取技巧和需要注意的问题。通过对千余件使用案后样本案件统计表明,由于案后笔迹样本提取方法得当,所受理的案件均作出了明确结论,保障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 摘要:在上个世纪里,全球的犯罪率增加超过200%。尤其在世界各地的暴力犯罪和财产犯罪,均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单是美国地区,每年约有1300万件的财产犯罪和1500万件的暴力犯罪。 根据最近美国联邦调查局所提供的犯罪统计数据显示,全美国几乎每2秒钟就有一件指标性的犯罪发生;其中约每25分钟,就有一件谋杀案件发生、每6分钟,就有一件性侵案件发生、每58秒就有一件抢夺案件发生、每20秒就有一件机车窃案发生、每10秒钟就有一件普通窃案发生。去年,在美国约有将近40%的家庭,直接或间接与犯罪问题相关,在这些家庭的成员之中,至少有一个是犯罪受害者,突显出犯罪问题十分严重。我们参考最近美国官方出版的正式犯罪报告资料(UCR)发现,在众多的犯罪发生数中,仅有约19%的破案率,相较之下,这样的破案率仍然偏低。
  • 摘要:由于国际毒潮的泛滥和猛涨,中国的吸毒问题依然十分严峻。中国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已达一百余万名,吸毒人员戒断后复吸率高达90%,如何帮助吸毒人员有效的戒毒以及如何有效的打击毒品犯罪成为各国面临的两个同样重要的问题。近十年来,我国常用的戒毒方法主要有:自然戒断法、阿片递减法、替代法、脑手术法、中医药戒毒法等。其中中医药戒毒的研究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突破性进展,尤其在毒品成瘾的病因、病机理论和治疗原则等均有其独特的认识,同时在整体调节和因人施治方面具有优势,在治疗稽延性戒断症状、后期身体恢复方面取得进展较大。本文将对当今中药戒毒有关研究现状及相关问题等进行阐述和探讨。
  • 摘要:目的:分析医疗纠纷尸检案例的年龄分布、不同系统疾病的死因分布,比较临床诊断准确性。 方法:对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法医教研室自2004年1月至2009年12月近6年涉及死亡医疗纠纷123例资料进行回顾性比较分析。 结果:;县市级医院和诊所类医疗机构尸检率较高,年龄段分布以30-50岁尸检率最高,成年人心血管系统疾病和儿童肺炎发生率最高,但其诊断正确率低、误诊和漏诊率高,诊所类医疗机构药物不良反应显著较高。 结论:尸检有利于临床总结经验、提高临床诊断的准确性;心血管系统疾病和肺炎分别是是成年人和幼儿误诊和死亡的重要原因,应重视其诊断和治疗。
  • 摘要:有观点认为,在我国现行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体制下,只有司法机关才是委托鉴定的“惟一主体”。被告人及其家人、辩护人提出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往往不会被办案机关采纳,以致被告人的权益未得到应有保障。为了解实际情况,作者拟定了调查提纲对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就刑事案件中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进行了面谈或者电话访问。 作者从侦查、公诉、审判以及服刑四个阶段对我国刑事案件中精神病鉴定的程序进行介绍,并对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简短讨论。
  • 摘要:刑事案件现场勘察和可视化证据收集对于案件侦破与法庭举证具有非常重要意义。 针对刑事案件现场勘察在速度、效能和准确性方面存在欠缺,提出了一种基于可测量360度全景证据方法。首先,分析了图像资料证据在刑事案件中的应用情况和特点,对图像侦查技术和图像证据法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一种基于图像的证据法技术流程; 其次,设计了一种刑事案件现场360度全景图像拼接、测量和三维浏览技术,实现案件现场全可视化,物证测量和证据链构建;最后,对刑事案件现场可测量全景证据法的可行性和应用前景进行了总结和展望,全景证据法可提高刑事案件现场三维重建的效率和真实度,进而更好的服务于案件侦查、侦破和举证。
  • 摘要:随着我国研制生产装备了“2005式9mm警用转轮手枪”,这样我国也便成了转轮手枪生产装备使用国,加上建国前旧式转轮枪,与目前社会上少数的不法分子改制和自制的转轮枪,使涉枪案件中的转轮手枪出现率逐渐增加。且转轮手枪与自动手枪结构差别明显,弹壳痕迹特征不一。而国内教材尚无论述。 本文从工作实践出发,研阅了转轮手枪研发史料,考察调研了转轮枪的生产制造工艺及发射机理对弹壳痕迹产生的影响,分解检验了大量的转轮手枪,观察检验了大量的转轮手枪射击后的弹壳与击针头,总结出转轮手枪射击过的弹壳痕迹检验与鉴定的基本方法,最主要的还是击针头痕迹,无论转轮手枪击针击发机构是击锤、击针一体固定式还是击针内置式,击针头痕迹底缘外边缘线形态特征与击针头痕迹底缘线内的花纹结构形态特征。这类击针头痕迹出现率高,特殊性强,稳定性也较好,是可以利用的有价值的转轮手枪射击过后的弹壳主要痕迹特征。
  • 摘要:皮肤损伤时间研究一直作为法医损伤学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国内外研究主要集中在皮肤的切创、挫伤和烧伤等方面,本文对该方面的研究进展进行总结,并根据目前的研究进展和实践中面临的应用困难,对该方面研究中存在的五个问题进行初步分析。
  • 摘要:本文考察方言学理论及其研究成果在法庭语音技术领域的应用价值和方法。通过将方言地理学(地理语言学)、方言地图、第二语言习得理论、方言与普通话语音的对比分析、方言分类与方言分区、社会语言学中关于方言和语言变化等相关理论和成果应用于司法语音检验的初步实验和实例分析,目前的结果表明,方言学的上述研究成果可以应用到法庭语音技术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对于侦查阶段的话者画像(话者人身分析)和与方言语音相关的法庭话者鉴别,可以提供直接的依据和线索,并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 摘要:茚三酮显现汗潜手印技术是刑事技术人员显现犯罪指印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它具有操作简便、效果良好等优点。但是,影响其显现效果的因素较多。文章通过对比不同操作方法,不同温度、湿度条件下利用茚三酮显现潜在手印的效果,得出茚三酮发挥其最佳显现效果的最适宜的操作方法以及最佳的温度、湿度条件。实践证明,采用此法显现渗透性客体上的汗潜手印,其灵敏度更高,手印纹线更清晰。
  • 摘要:作为同以医学理论和医学实践为自身基础,并为法学与法律提供服务的临床医学的两个独立分支学科,法律精神医学及其分支学科司法精神病学与法医学之间确实存在着很多共同之处:均是以自然科学的属性为主并兼有社会科学属性; 从鉴定角度看,二者都同时是临床医学、法庭科学或鉴定科学或证据科学的分支学科;服务对象相同,有着共同的目的和任务,都是解决法律活动中的专门性技术性问题,为法学与法律提供证据;二者都因法学和法律的需要而产生,并随法学和法律的发展而发展和完善。 虽然如此,但二者之间并无专业方面的隶属关系或交叉关系,因为二者之间还存在着众多的差异和不同,这些差异集中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首先是法律依据不同,根据刑诉法119、120的规定,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处于比与法医学鉴定高一层次的法律位置。二是学科渊源不同,法医学、尤其是法医临床学和法医病理学(包括其鉴定工作)等源于所谓大外科,以“手术刀”为主要工具,较早期的法医学鉴定工作也基本是由外科医生兼职或转行而来的;而法律精神医学的上一级学科精神科在传统上属于所谓大内科。三是学科基础不同,法医学的研究重点在于人的生物属性,解决的主要是与法律有关的人身伤亡问题,学科基础主要涉及自然科学领域的分支学科。法律精神医学研究的重点在于人的心理学属性和社会学属性,鉴定意见的重点在于人的精神状态方面,解决的主要是与法律有关的人的精神现象。四是鉴定人的知识结构和工作经验不同,法医学工作者的专业知识主要涉及医学等各自然科学领域,法律精神医学工作者除了医学专业知识外,还需要具有心理学、逻辑学、伦理学、社会学、法学等非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五是鉴定的目的与任务不同,法医学鉴定的目的是协助司法机关尽可能的查明案件事实,并将其作为证据使用;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意义在于权利的保障和权益的平衡。六是鉴定意见依据的证据性质不同,法医学的鉴定意见主要是依靠各种客观证据得到的,法医学鉴定人可以借助现有几乎所有自然科学方面检测仪器和手段;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主要是依靠临床精神医学和心理学方面的理论和方法。七是鉴定过程中对案情的了解不同:法医学鉴定人应回避对具体案情的了解依保证鉴定意见的科学、客观和公正;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人必须在事前对案情进行全面、充分而详细地了解并非常熟悉。八是鉴定所涉及的时间不同:法医学鉴定具有“即时性”特点,鉴定的内容是“此时此地”:司法精神病学鉴定的内容一般是回顾性的,是若干时间之前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九是法律关系不同:法医学的鉴定多有其必然的原因,因果关系一般是直接而明显的,容易被理解;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常常难以确认加害行为与精神损伤后果之间复杂的关系。十是鉴定意见的性质及法律效应不同:法医学鉴定意见是不超越专业范围的单纯技术性结论,不需提出法学意见; 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意见常是医学-法学的综合评价,不仅对被鉴定人作出医学诊断,还要提出法学建议,鉴定意见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与判决。十一是鉴定人的检查思维方式不同:法医学鉴定思考的是现实层面的问题;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会同时涉及现实和非现实等多个层面的问题。十二是鉴定人的隶属关系不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机构一般是设立、依托或是挂靠在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性单位或是公益性单位中,鉴定人则多是在该机构工作的事业编制的临床医生:法医学鉴定机构主要隶属于各级、各类国家司法机关,鉴定人一般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仅从研究对象和司法鉴定的角度可以笼统的说,法医学研究的主要是法律行为中的客体特征,而法律精神医学不仅研究法律行为中的客体特征,还要研究法律行为中的主体特征。
  • 摘要:与司法鉴定领域中其他专业(如法医学鉴定、财务鉴定等)的鉴定工作相比较,针对精神障碍的司法鉴定工作具有比较明显的特殊性、更大的困难性和常人难以理解的复杂性.正因为如此,在实际工作中才出现了很多令大家不理解的现象:不同鉴定人,不同鉴定机构对同一当事人进行的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得出的鉴定意见常常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 或者是鉴定虽然常常重复多次进行,而各方当事人却对鉴定意见的满意度依然比较低。这些特殊性、困难性和复杂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1)专业发展的历史短暂,作为独立的专业学科,法律精神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的上一级学科)体系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才在国外逐渐建立起来的,国内的发展历史一般被认为1980年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后。(2)西方引进科学与东方文化之间存在的不适应性。(3)法律精神医学所具有的医-法双重属性,因为跨越了自然科学的医学专业和人文社会科学的法学专业这两大学科领域,所以法律精神医学是一个多学科交叉的专业学科。(4)医学概念与法学概念之间直接违背逻辑学基本原则的“跳跃性”,尤其是在司法鉴定过程中,根据被鉴定人是否罹患精神障碍的医学意见来推论其法定能力。 (5)有关法律法规的滞后性和鉴定制度的欠缺性,尤其是自1985年开始酝酿、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迟迟不能出台,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又严重缺失和不健全,使得很多具体工作因无法可依而难以顺利开展。(6)鉴定管理体制内部制约机制的缺失性,使得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失去了某些约束,法庭质证强度不足,法官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只能流于形式,而专业的学术组织在技术层面“有名无实”的监督连基本的形式都没有。(7)法定能力鉴定主体的“超专业性”,即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不仅提出精神医学的诊断意见,同时也提出超越医学专业的法律鉴定意见,即法定能力。(8)因此,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意见就具有了不同于其他专业技术性鉴定的特点——裁判性.(9)鉴定机构管理的不规范性,即各个鉴定机构分别隶属于不同组织,缺乏有效统一的管理机制,缺乏沟通和交流。(10)鉴定人员整体素质的参差性与知识结构的局限性,主要是医学背景的鉴定人缺少基本的法学意识和法律知识。(11)不同鉴定主体之间主观认识的差异性,这种情况虽然在其他专业领域也存在,但在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工作更突出。(12)法医学鉴定人跨专业鉴定的“积极参与性”,即缺乏精神医学知识的法医学鉴定人也参与进行司法精神病学鉴定。(13)鉴定人职业思维的习惯性,即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人长期临床工作所形成的“有病推定”思维不符合鉴定工作的中立原则。(14)心理学等母体学科的主观性与以主观方式进行鉴定的方法局限性。(15)鉴定内容与对象(精神活动)的主观性。(16)某些法学人员对精神障碍司法鉴定极强专业特点的忽视性。(17)法官对鉴定意见的高度依赖性。(18)法律精神医学特有的“艺术性”和经验性。(19)被鉴定人病史材料来源的特殊性与复杂性,主要依赖主观的“证人证言”,且提供证言的证人往往与被鉴定人有某种利害关系。(20)导致精神障碍的原因90%以上不明确,常常难以确认。(21)精神症状表现的复杂性与矛盾性,此一时彼一时的情况非常多见。(22)所鉴定之时间的延迟性和回顾性,鉴定的事件基本是发生在若干时间之前。(23)检查、鉴定时间的仓促性,难以全面观察。 (24)鉴定人与被鉴定人之间不同于普通“医-患”关系的特殊性。(25 各方当事人出于己方利益对鉴定意见接受程度的不一致性。(26)社会舆论的压力与长官意志的干扰性。(27)评价异常精神活动时掺杂的社会性与道德性。(28)公众认识水平的落后性。
  • 摘要:变形指纹的查询与比对是指纹识别系统影响查中率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了研究指纹识别系统不同指纹得分率的影响因素,采用模拟现场制作了清晰未变形、模糊未变形、清晰变形和模糊变形四种不同条件的实验样本,对其分别进行系统自动提取特征点和人工干预两种方式比对查找。得出在系统自动提取特征点的情况下,四种不同类型即清晰未变形、模糊未变形、清晰变形和模糊变形的实验样本按得分和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并分析了影响指纹识别系统查中率的原因。
  • 摘要:整体分离痕迹鉴定,通常是利用分离体断口形态及断口附近的表面特征进行对接,认定分离体的整体对应关系。当分离体断口形态受到破坏后,多数情况下将失去鉴定价值。但是对于一些特殊材料,可以利用内部结构的特殊性进行整体分离痕迹鉴定。这种鉴定称为无断口分离痕迹鉴定,这种鉴定方法针对客体的种类是有限的,如木材和竹材是可以进行无断口分离痕迹鉴定的。本文通过对木材不同截面的生长轮形态、宽度、数量、间距的比较研究,归纳生长轮特征的特定性和稳定区间;对竹材竹管壁内外表面纹线,竹材维管束形态、密度、分布等,分析在同一节间的连续性,不同节间的差异性。确定竹木材结构特征的稳定区间。
  • 摘要:目的:通过观察Bax蛋白在无电流斑电击死后各阶段的大鼠的表达情况,探究其法医学鉴定意义。 方法:制作无电流斑电击死动物模型,并设立对照组(空白组和死后电击组),于死亡即刻、15min、30min、1h、2h、4h取出大鼠心脏作室壁切片,用Bax抗体进行免疫组化染色,以图像灰度值作为其表达情况指标,并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电击死组整体趋势高于空白组;死后电击组总体水平高于其他组,其趋势与电击死组相差很大,除30分钟外,均高于电击死组。 结论:通过对心肌Bax蛋白的检测,可以为生前电流损伤与死后电流损伤的鉴别提供依据。
  • 摘要:在许多国家,法律制度遵循“自由证明”之哲学,允许决策者考虑任何相关证据。然而,在其他国家,特别是那些有着普通法传统和陪审团制度的国家,法院制定了排除规则,例如传闻规则和品性证据禁止,来限制对相关证据的采纳。通常的观点是,普通法法官之所有会就证据的可采性形成这些限制,是因为法官怀疑外行陪审员的评判能力。特别是,在这些司法辖区,许多法院使用了一个标准来确定什么样的科学证言应当提交事实审判者。当然,事实审判者最终要关注证言背后的理论或者技术的有效性。“所有法律调查的目标都是发现真相”,如果技术有效,能够产生准确的结果,则采纳这样的证言才最有可能有助于发现真相。
  • 摘要:司法心理学(forensic psychology)是整合心理学与法学之应用科学,它提供心理学原理、原则与研究方法让法律社群使用,试图解决因法律诉讼、犯罪侦查、司法审判所衍生个人(微观部分)与群体(巨观部分,属于人际之间)相关心理学问题。因此,多数司法心理学家(forensicpsychologist)所提供服务,是同时具备临床取向(clinical)与司法取向(forensic)性质(Bartol&Bartol,2008)。假如某人告诉你他(她)一位司法心理学家,你的感觉如何?你会认为他(她)们像是一般中学的辩论校队吗?抑或是他(她)们能够针对凶杀命案被害者尸体进行解剖?上述这些说法是一般人刻版印象。然而,司法(forensic)这个单字源自于拉丁字(forum)。意指罗马时期许多司法诉讼程序都是在公共场合进行公开辩论而成(Forums were the publicgathering places in the Roman city-states where muchof the judicial process took place in the formof debates)。因此,司法心理学涵盖心理学与法律诉讼过程两者交集为成学门。并持续是针对司法心理学的定义和范围进行辩论。
  • 摘要:当今,保险诈骗犯罪不断增加,司法鉴定在改革的过程中也在整合原有体制,将其中心工作转为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本文通过对对司法鉴定在保险诈骗案件中应用的时代背景和各类司法鉴定技术在保险诈骗案件中应用情况的研究,对司法鉴定在保险诈骗中应用的制度与技术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案件解决中的制度问题进行讨论,并试图提出一些建设性的解决意见。
  • 摘要:目的犯罪嫌疑人经常会把指纹遗留在犯罪现场的不同客体上,指纹的光学显现和提取对侦查破案有重要意义,本论文利用光学无损方法提取现场常见客体上的各类潜在指纹,并总结提取务件和各类指纹的鉴别率,为潜在指纹提取提供技术参考。方法利用全波段CCD照相系统,采用短波紫外反射照相方法对现场常见的广告纸、纸箱、塑料、银行卡、烟盒、人民币和打火机等客体上的潜在指纹进行提取,研究这些客体上的汗液指纹、分泌物指纹的提取条件。结果通过合理配光获得了最佳的提取结果。结论总结了各种常见客体上指纹的提取,为现场勘验时提取潜在指纹提供依据。
  • 摘要:平面赤足印是犯罪现场出现率较高的痕迹.由于其检验鉴定结论具有明确的人身指向作用,在案件侦破中的作用与其证据价值始终受到广泛的重视。然而由于一些技术人员进行检验签定过程中不够慎重,以致在实际案件办理中出现了一些错案,至使这项检验技术常常受到办案与审判人员的质疑。本文通过作者长期办案实践与实验研究,结合多起实际案件的成功应用,阐述了平面赤足印边缘形态特征辩证分折与应用的经验方法。
  • 摘要:书写习惯的自身同一是包含了符合与差异的同一,而同一人书写习惯的符合则是包含了共性符合和差异的符合,不同人书写习惯之间也包含了共性的符合,因而在通过未知与已知笔迹比较检验来实现书写习惯的同一认定时,必须科学评断符合点的性质,否则同一认定鉴定意见缺乏科学可靠性。对笔迹鉴定符合点的评断是否科学,已经成为评价鉴定意见是否严谨和科学以及鉴定意见是否可以采信的主要依据之一。而今面对证据科学对笔迹鉴定意见的挑战,除严格笔迹鉴定的条件外,必须从理论上完善对笔迹鉴定符合点的评断方法,明确评断的规则,从而保证鉴定意见的科学可靠性。
  • 摘要:目的:建立一种灵敏、准确、无损的检验护发用品的方法。 方法:利用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仪,采用Smart Performer采样器,对收集到的市场上常见的100个不同产地、不同品牌;同一品牌不同系列;同一品牌同一系列不同功效的护发用品样品,进行直接反射分析检验,得到护发用品样品的红外光谱图。 结果:依据红外光谱图中吸收峰的峰数、峰位、峰形和峰高的不同,可以将护发用品样本加以区分。 结论:该检验方法不破坏检材,重现性好,可用于鉴定护发用品物证。
  • 摘要:交通事故痕迹检验是交通事故物证鉴定中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本文结合案例对交通事故分析与处理中痕迹检验的技术方法及其应用价值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本文首先对不同类型的交通事故痕迹的存在形式、分布特征进行分析,重点对轮胎痕迹、车体痕迹、整体分离痕迹、人体痕迹等几种痕迹的检验方法及应用价值进行了总结,并对痕迹检验中存在的问题及多类痕迹的综合检验问题进行了探讨。研究表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往往存在着大量的痕迹物证,对这些痕迹的综合检验与分析可以为认定肇事车辆、分析事故原因、过程提供有力的依据,从而为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提供帮助。由于交通事故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不同案件痕迹的检验方法也应灵活运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摘要:目前尚无公认的活体年龄鉴定操作规范或指导文献报道,各国及国内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不同部门,采用的鉴定方法和技术手段各不相同,以至影响其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以及司法鉴定的公平公正性.本文结合相关骨龄研究进展和作者多年的年龄鉴定实践,就活体年龄鉴定的操作规范化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提出了“综合原则、均值原则、下限原则,及时原则”四个鉴定基本原则,认为应综合多方法、多部位、多标准进行骨龄鉴定,同时结合牙龄、第二性征、营养状态和相关病理等影响骨骼发育因素的基本信息,综合地分析、判断并加以说明。期望促进能提高活体年龄鉴定证据力的操作规范的研讨,以及司法鉴定标准化的建设。同时,认为本文提出的“鉴定四原则”对于其他较复杂的和多因素案例的法医学鉴定亦具有借鉴意义。
  •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作为图像增强技术的一种,伪彩色处理技术在环境、医学、空间科学等领域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在物证技术领域,特别是在文件检验中,它也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研究趋势,但还缺乏系统的研究和应用。 本文分为三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主要对伪彩色处理技术进行了较为详实的概述,介绍了伪彩色处理技术常用的三种方法;第二部分对伪彩色处理技术在纸张检验及篡改文件检验中的应用进行综合分析;最后一部分是对实验研究的综合评价及对伪彩色处理技术应用在文件检验领域中的展望。
  • 摘要:随着犯罪手法的演变,刑案现场发现[非人类]生物迹证的案件日益增多,其中[植物]迹证,也渐渐引起勘查人员的重视,因此如何有效鉴定此类证物的议题也受到鉴识界的关注:DNA-AFLP的分析技术,可在短时间内,以微量的模版DNA,用特定的引子对,进行两次PCR反应,扩增不同的特殊区段,在不需知道完整的DNA序列资讯下,即可产生特殊条码状的图谱,供分析之用,可藉检测出不同扩增区段的型别,分辨植物的基因型别,进一步区分种属的异同;该技术在[分析能力]、[信赖度]及[分析速度]等均有特长,已运用在[基因定位]、[DNA指纹]及[植物育种]等方面,被认为是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生物科技之一。 本研究以[蕃茄种子]与[青椒种子]为实验样品,利用DNA-AFLP分析技术,尝试分析两者所产生的AFLP图谱,是否能轻易鉴别[蕃茄]和[青椒]种属的异同?结果显示仅需一组的引子对,即可从这两种属的AFLP图谱上,轻易找出不同的特征波峰,成功的分辨出盲目样品,系来自何种植物的种子,此研究结果,可进阶运用在刑事植物学上的鉴定。
  • 摘要:本文对目前法庭科学领域中涉及的图像处理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介绍,包括图像增强、图像恢复、图像修复、图像融合、图像超分辨率,并且详细分析并阐述了其在刑侦工作实践中的典型应用。然后,对目前常用的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了介绍,主要包括通用图像处理软件、专用图像处理软件和特定领域的专用图像处理软件,并详细分析了每类软件的应用特点以及适用范围。最后,以实际案例分析了图像处理在刑事技术中的应用,利用现有的图像处理软件,可以在计算机上实现笔迹、印章印文以及痕迹图像的重叠比对。分析了目前法庭科学领域图像处理的难点,对其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
  • 摘要:间质性心肌炎最常见是由亲心肌病毒(如:柯萨奇病毒(Coxsackievirus)、埃可病毒(ECHOvirus)、流行性感冒病毒和风疹病毒)引起的原发性心肌炎症。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与抢救,会发生猝死。笔者在法医学鉴定实践工作中遇到2例,现报道如下: 案例一、某男,16岁,初中生,2010年02月份,因发热(温度39.1°C),全身乏力、精神萎靡到某镇卫生院就医,经医生体格检查后,未做任何血液生化等各种检验,拟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做氨苄青霉素皮试阴性后,给予氨苄青霉素静脉滴注治疗,第1天输液过程中未见异常,在第2天输液过程中突然死亡,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怀疑是氨苄青霉素过敏引起死亡而造成医疗纠纷。
  • 摘要:目的:研究多光谱成像技术显现同种同色涂抹掩盖字迹的方法中光谱范围对显现效果的影响。 方法:依据涂抹掩盖字迹油墨物质的同色异谱特征,利用多光谱成像检验系统在可见光范围内、红外光范围内以及更小的光谱范围内对同一涂抹掩盖字迹样本进行检验,并比较显现效果。 结果:黑色圆珠笔、蓝色圆珠笔、黑色签字笔和蓝色签字笔相互涂抹掩盖形成的同种同色涂抹掩盖样本,利用多光谱成像检验系统进行检验,在红外光谱范围的显现效果更好,显现率也更高。多光谱成像技术显现同种同色涂抹掩盖字迹的检验中,涂抹层墨迹在某一光谱范围内较被掩盖层墨迹先消失,是涂抹掩盖字迹能够显现的充分条件。 结论:多光谱成像技术可以显现同种同色涂抹掩盖字迹,且在红外光谱范围内的显现效果更好。
  • 摘要:目的:研究六台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彩色激光打印机的跟踪密码,分析其显现条件、显现效果,研究其在形态、大小、分布等不同特征方面的差异。 方法:利用文检仪的放大和测量功能,使用不同波段光源对文件进行观察。 结果:六台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彩色激光打印机的跟踪密码存在特征差异。 结论:利用文检仪的放大和测量功能,并在一定波段红外光源下,通过观察跟踪密码的区别,能够将不同品牌、不同型号的彩色激光打印文件区别开来。
  • 摘要:目的:探索颅顶慢反应(slow vertex response, SVR)潜伏期、波幅与声刺激强度间的规律、特点,并探讨该规律、特点在SVR应用于听阈评估中的意义。 方法:对46名听力正常人(92耳)进行SVR测试,予受试者从70、50、30、20至10dBnHL声刺激顺序诱发SVR波形,标记N1波、P2波,得出三个观察指标(N1波及P1波潜伏期、N1-P2波幅)的数值;统计描述观察指标的变化趋势,并分析观察指标的频率差异性。 结果:随着声刺激的降低,SVR的N1波、P2波潜伏期延长,N1-P2波幅降低。 结论:在适宜的条件下,SVR是一项稳定的检测技术;SVR的N1波、P2波潜伏期及N1-P2波幅与声刺激强度间的关系对颅顶慢反应应用于听阈评估中有重要作用。
  • 摘要:目的:探讨水浸尸体软组织生物力学性状的时序性变化规律及其PMI推断的价值。 方法: SD大鼠颈椎脱臼处死,置于25±0.5°C恒温培养箱中的桶内自来水浸泡,按死后0h、6h、12h、18h、24h、30h、36h、42h、48h、60h、72h、96h、120h、144h、168h、192h时间点分组,取材制备标准化生物力学试件,应用万能材料试验机捡测各组织的极限载荷、应变,最大应力三个组生物力学性状参数. 结果:除血管壁外,皮肤、肌肉、小肠和结肠等组软组织的生物力学性状均随死后时间呈逐渐下降时序性趋势变化,存在各自不同的与PMI明显线性关系的“窗口期”。 结论:水尸软组织的生物力学性状的时序性变化与PMI之间存在一定规律性相关,可作为推断PMI的一种简便和量化的新技术手段,综合不同组织PMI“窗口期”,可提高推断PMI的准确性。同时,与本课题组同样环境温度下空气中大鼠尸体比较,水尸的软组织推断PMI的组织生物学性状变化“窗口期”明显延迟,提出了尸体周围散热介质的比热容应是尸温、组织自溶腐败及其生物力学性状的不容忽视的物理学影响因素之一。
  • 摘要:目的:分析218例中毒死亡案例资料的毒物种类、中毒途径、死亡方式等相关问题,为此类案例的法医学鉴定提供参考。 方法:对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1999-2008年间受理的218例中毒死亡案件的法医学鉴定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 结果: 218例中毒死亡者大部分年龄在20-49岁间(69.7%);男性居多(男∶女=1.7∶1),中毒途径以口服为主(65.1%),死亡方式以意外居首位,最常见的毒物种类依次为杀鼠剂(19.7%)、农药类(17.9%)、一氧化碳(16.5%),药物(13.8%)和醇类(12.4%)。与同单位1983-1998年间及1957-1982年间的中毒案件资料比较,近年来杀鼠剂、一氧化碳、醇类中毒有所增加,毒品滥用激增,联合中毒死亡亦增加。 结论:农药和杀鼠剂是长期威胁公众健康的一类毒物,应对此提高防范意识。
  • 摘要: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相伴随的是人们之问的纠纷日益增多,纠纷解决方法日益完善,在纠纷解决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必要要求助于具有专门知识的专家,从而产生了鉴定人制度。然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导致了纠纷所涉专业的多样化,科学技术的进步也为纠纷解决困难的专业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和方法,而职业鉴定人专司鉴定工作不再从事原有的专业工作,其对新的知识和经验的掌握日渐落后。鉴定结论的本质在于其科学性,职业鉴定人随着从事鉴定工作时间的增加,越来越远离其先前从事的专业,从而造成了鉴定人的知识理论体系与鉴定所需的科学知识的偏离。另一方面,纠纷所涉及的科学知识领域越来越宽泛,职业鉴定人的知识结构不能全部涵盖,但是法庭求助的机会较少又不足以诱导产生新领域的职业鉴定人,从而造就了一批业余的鉴定人。解决职业鉴定人所面临的困境,一是构建一种职业鉴定人、兼职鉴定人、临时聘请鉴定人相结合的鉴定人制度。二是将职业鉴定主体打造为多元化功能集合体,集科学研究、教学培训、生产加工和法庭服务于一身;三是过渡期加强对现有司法鉴定主体培训。
  • 摘要:目的:观察电流损伤后大鼠血清肌酸激酶同工酶(creatinekinase-MB,CK-MB)、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血清淀粉酶(serum amylase,AMS)的变化水平及变化规律,探讨其在电击伤诊断及法医学鉴定中的意义。 方法:利用110V交流电电击大鼠,建立大鼠无电流斑电击损伤模型,于电击后即刻、15分钟、30分钟、1小时、2小时、3小时、4小时、5小时、6小组、7小时和8小时,分别取出电击组大鼠和空白组大鼠的血液进行血清CK-M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血清AMS三项指标进行全自动生化分析。 动物实验及动物使用均得到西安交通大学动物伦理学委员会批准。 结果:实验组大鼠血清CK-MB在电击损伤早期即升高,并在30分钟的时候达到峰值,其水平约为空白组的2.7倍,此后递减,但在3-5小时中,下降趋势减缓,最终于电击后6小时处接近空白组水平: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在电击损伤之后整体呈上升趋势,至3小时组达最高峰,其水平约为空白组的1.5倍,此后逐渐下降,于8小时处接近空白组水平;血清AMS在电击损伤早期升高不明显,15分钟后开始明显上升,至3小时组达峰,其水平约为空白组的1.4倍,此后逐渐下降,于8小时处接近空白组水平。 结论:电流损伤后大鼠血清CK-MB、血清AMS水平发生一定的规律性改变,ALT水平在6小时内发生规律性改变,对于临床和法医学诊断电击损伤尤其是无电流斑损伤具有确切的辅助诊断意义。
  • 摘要:目的:研究甲基苯丙胺(MA)在多药滥用急性、亚急性中毒大鼠体内分布的情况。 方法:以1.0 mg/kg剂量多次对慢性自由饮酒大鼠腹腔注射MA,分别建立急性、亚急性多药滥用中毒大鼠模型;处死后即时检测外周血乙醇浓度及生物样品中MA的浓度。 结果:多次注药后亚急性中毒大鼠体内各处MA浓度均高于急性中毒大鼠;急性和亚急性多药滥用大鼠体内MA浓度均高于急性和亚急性单一药物组。 结论: 14天内增加注射次数会在大鼠体内造成不同程度的MA残留;多药滥用时酒精可加速MA的吸收,提高大鼠体内的药物浓度,提高程度随生物样品不同存在差异,但对注药次数增加引起的药物残留无影响。
  • 摘要:文章通过对刑事DNA证据及其检验特点的剖析,阐明了影响DNA证据可靠性的环节。从证据形成过程分析刑事DNA证据采集、保管,检验和运用中存在的问题,阐述了对此类证据审查的必要性,强调直接言辞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证据补强规则对DNA证据审查、运用的指导意义,并提出对科学证据的审查需要引进专家辅助人制度。
  • 摘要:本文通过对司法鉴定人与专家辅助人的比较,重点论述了设立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必要性。由专家辅助人针对鉴定结论提出合理异议,申请鉴定人出庭参加质证,有利于增强鉴定结论的质证效果。但专家辅助人制度自身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需要对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构建进行完善。
  • 摘要:本文针对法医鉴定和司法审判中重复鉴定、“同案不同鉴”和“同案不同判”现象,提出了按照证据来源进行法医病理学证据分类及其证据力量化的观点:第一类客观证据包括实物证据,检验证据和临表证据;第二类科学证据包括理论证据、学说证据和经验证据;第三类言词心证包括案情证据、推理证据和权衡心证。其中,每大类的三小类证据力计分均依次为9、6、3分。通过在同一案件和相同证据条件下,得出不同鉴定意见的典型实际案例,进行法医病理学死因鉴定的量化证据力解析表的探讨和应用,表明此方法的优越性。同时,期望将这种观点,推广应用于所有司法证据,建立统一的证据分类,提供一个更具公开性的、相对客观的司法审判和鉴定平台,以避免在诸多矛盾和冲突证据的案件审理中,过分依赖鉴定人和办案人的传统“自由心证”的主观性,提高司法鉴定和司法审判的公信度。
  • 摘要:近几十年来,随着自然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法庭科学无论是技术手段、数据库建设还是实验室管理等方面都发生着显著的变化,与此同时,各国在法庭科学的运转机制等方面也都在不断改革。英国法庭科学服务部(FSS),作为世界领先的法庭科学检验鉴定机构,近几年来改革力度明显加大。2010年底,英国政府发表声明:FSS将于2012年关闭。该声明引发世界法庭科学研究人员的广泛关注。本文将回顾FSS的发展历程,并梳理各方人士对该声明的回应,以期使我国法庭科学研究人员了解FSS的改革。
  • 摘要:本文从证据学的角度,对司法精神病鉴定中涉及的证据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主要观点如下:1.证据学角度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定义: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人收集相关证据,运用其专业知识进行逻辑分析、推理判断并证明事实真相的过程。2. 司法精神病鉴定过程,也是一种证明过程,需要鉴定人去发现、运用证据,并以逻辑推理和鉴定人的专业知识,对待证明事实一案发当时被鉴定人的精神状态和责任能力情况进行判断。3.证据法学原则对司法精神病鉴定的要求:不能依靠单一证据定案,更不能只应用证明力低的证据,而对证明力高的证据不加考虑;运用相关手段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引用的证据应有明确来源;对责任能力的评定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可能的情况下鉴定人尽量亲自调查。4.通过具体案例分析了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证据法学原则的应用。
  • 摘要:性犯罪的损伤类型较为复杂多样,目前法医检验多简单地从病理形态学角度进行致伤物、损伤性质和程度的分类和描述。本文提出了从损伤形成的心理行为机制角度,将反映嫌犯特定心理趋向的损伤定义为性倾向损伤,进一步细分为:情欲性、凶残性、变态性、搏斗性、试探性损伤5种类型。认为将性倾向损伤与现场和案情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可反映嫌犯及其性侵犯过程中心理活动轨迹,进行犯罪心理解剖或心理痕迹刻画,有助于建立完整的证据链和现场重构,提供更多和更深入的侦查和锁定嫌犯线索和审判量刑的依据。
  • 摘要: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死亡时间推断研究从早期传统的肉眼与镜下观察,逐步发展到综合运用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生物信息学、医学影像学等诸多学科的仪器和先进技术手段进行检验。多学科交叉,整合新兴技术极大的推动了死亡时间推断研究的扩展和深入,为其进一步发展开拓了崭新的研究领域,诸如DNA图像分析技术、检测mRNA的RT-PCR技术、磁共振波谱技术、CT检查技术、生物发光技术、人工神经网络等。本文将结合众多学科的发展,对死亡时间推断的检验鉴定方法及其法医学意义进行详尽的介绍和探讨。
  • 摘要:钳剪痕迹在案件现场中出现率相当高,且多数钳具刃侧为铣削加工,铣纹特征留痕数量多,深入研究铣纹特征的痕迹反映规律十分必要。因钢丝钳、断线钳为典型钳具,本文以它们为研究对象,以铜丝、铝丝、钢筋为承痕客体,分析铣纹特征留痕规律。研究表明铣纹的间距、宽度属于种类特征,铣纹与铣纹印痕在问距、宽度指标上为线性关系,铣纹印痕与铣纹在弧度指标上无明显关系,检验时通过测量断头铣纹印痕间距、宽度,借助统计数据得出的回归方程,可以推算钳具铣纹特征数值并识别钳具种类。
  • 摘要: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法庭科学领域中的许多方面有所不同,不仅体现在技术水平和方法程序上,也体现在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方面。本文以中国和美国的法庭科学实验室为代表,兼顾其他国家法庭科学实验室,对比了中美法庭科学实验室在建设理念、机构设置、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差异,总结了我国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管理的成功之处以及与外国在相应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并结合我国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改革思路,进而为我国的法庭科学工作者开拓视野,推动我国的法庭科学实验室建设管理以及法庭科学技术的进步提供参考和借鉴。
  • 摘要:作为电子证据领域的前沿问题之一,电子证据附属信息的相关问题研究在我国理论界尚属起步阶段。电子证据附属信息概念的引入为电子证据可采性和证明力判断问题带来了新的思路。附属信息也为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提供了详实可靠的依据,同时通过对附属信息管理控制不仅可以保障电子证据的实体安全,而且有效地确保了电子证据的所承载信息的安全。本文以“电子证据生命周期”理念和“附属信息全程管理”的思想为视角,阐述电子证据附属信息相关内容,并以电子证据可采性和证明力的认定为主线,着重对电子证据附属信息对电子证据的关联性、真实性、合法性、可靠性、完整性等相关审查判断的影响进行论述。
  • 摘要:犯罪人特征剖析是一种传统的侦查辅助手段,在刑事侦查活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计算机取证是计算机科学和法学的一个交叉学科。在计算机取证中,侦查人员面对的是电子证据,而非传统证据形式,这给侦查取证带来很多困难。因此传统的侦查手段应该适时调整和发展,以适应这种变化。本文首先介绍了犯罪人特征剖析和计算机取证的基本内容,进而分析了犯罪人特征剖析在计算机取证中的应用。
  • 摘要:在道路交通逃逸事故现场,通常会遗留有玻璃、塑料等车体部件(散落物),对提取的散落物进行整体分离痕迹检验有助于确定逃逸车辆,进而侦破案件。本文介绍了整体分离痕迹的概念及逃逸事故现场常见整体分离痕迹的形成、结构、特征和检验,并结合实际案例探讨了整体分离痕迹检验在道路交通逃逸事故侦查中的应用。
  • 摘要:法庭科学是法学和其他科学学科之间的交叉学科。鉴定结论是法庭科学的证明价值实现的载体,而质量是司法鉴定的生命线。鉴定结论的内涵和使用现状表明鉴定结论需要质量控制。为了提高鉴定结论的质量,更好地为诉讼服务,法庭科学需要质量控制。法庭科学的质量控制体现在鉴定人员的资格认证和素质的提高、鉴定机构的完善、鉴定程序的标准化建设。 当事人质证制度和法官审查鉴定结论制度的完善,以及法学教育的探索型创新能够促进鉴定结论的正确运用。
  • 摘要:在中国,法医临床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已有30年的发展历史,目前,它是法医学中最活跃、与法律结合最紧密的法医学分支学科,解决一切与法律有关的活体损伤的医学问题:内容涉及与刑事案件处理有关的损伤程度鉴定;与民事赔偿、保险理赔有关的伤残程度评定、护理依赖评定、“三期”评定、后续诊疗评价、医疗过失鉴定等;以及与各类案件有关的活体损伤中的伤病关系、致伤方式推断、新鲜伤与陈旧伤鉴别等等;在医疗纠纷的鉴定中,还涉及部分死亡案件的法医学问题。30年的发展,法医临床学取得了如下成绩:1.借助先进的神经电生理检测技术,在人体功能的客观评定方面成绩斐然。其中包括:视觉功能的客观检查及评定、听觉功能客观检查及评定、男性功能评定、精神智能评定方法、周围神经损伤的客观检查及评定等等;2.形成了符合证据法学要求的,与临床医学不甚相同的思维方式。3.各种鉴定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活跃。如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各种伤残程度鉴定标准,护理依赖程度标准等等。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理论与技术研究,成为法医临床学的一大亮点。5.与人类学研究相结合,活体的年龄推断取得实质性进展。医临床学的未来学科发展方面,将从以下方面展开:1.确立法医临床学学科架构及思维模式。2.大量研究、制定与修订活体损伤鉴定标准。3.跟踪临床新技术,开发法医临床学新的技术手段,并推广应用。4.与其他学科的交叉研究,包括证据法学、医事法学、社会学、人类学、多种临床医学等等。5.结合认证认可工作,开展循证法医学的研究。
  • 摘要:目的:确定声纹鉴定中的音强特征。 方法:将10名条件相近、嗓、普通话较标准的男性发音人的语音样本输入VS-99型语音工作站,分别对每个人所发的相同音节韵母的宽带声纹图谱进行分析比对。结果:不同人发出的相同音节,其音强分布一般也不相同,有时还会出现明显的差异,主要表现在韵母总体音强按频率分布状态、韵母总体音强按时间分布状态、过渡段音强按频率的分布状态、共振峰间的相对音强、个体共振峰的音强分布、共振峰峰间音强等几个方面;而同一人发出的相同音节,在上述几方面则表现一致。 结论:音强可作为声纹鉴定中的一类特征。
  • 摘要:合成具有优异的荧光性能的InP/Zns量子点水溶液,应用这种新型荧光材料对多种客体表面上、不同遗留时间的油汗手印和血手印进行显现。该荧光材料在365nm紫外光激发下可发出很强的可见荧光,对各种常见非渗透性客体上的油汗手印和血手印有较好的显现效果。该材料显现的手印荧光强度高、效果稳定,手印纹线与背景形成较大反差。InP/ZnS量子点溶液在手印显现中有较大的优势。
  • 摘要:在人体损伤程度和伤残等级法医学鉴定实践中,眼损伤案例约占10%。作为衡量视功能的常用指标——视野,其评定往往会受受试者主观因素的影响,如何准确评判视野缺损程度已成为眼损伤鉴定的疑难课题之一。多焦视诱发电位(mfVEP)的出现,为客观视野评定提供了一个新的可行的研究手段,同时其能克服传统VEP仅笼统反映整个视觉通路的功能状态、而对微小病变不敏感的缺点,定量、直观评价视网膜各部位到视皮层通路的视功能。本文对mfVEP的相关背景、记录、分析方法等进行综述,着重介绍其在法医学中的应用价值及mfVEP检查的影响因素。
  • 摘要:目的:探究无电流斑电击死后各阶段的大鼠心肌热休克蛋白60(Hsp60)表达情况的法医学鉴定意义。 方法:制作无电流斑电击死动物模型,并设立对照组(空白组和死后电击组),于死亡即刻、15min、30min、1h、2h、4h取出大鼠心脏作心肌切片,用Hsp60抗体进行免疫组化染色,以图像平均灰度值作为Hsp60表达情况指标作统计学分析。 结果: 4h前电死组的表达均低于对照组(P<0.05),且除死后即刻和4h,电死组表达亦低于死后电击组(P7<0.05)。 结论:死亡4小时内对心肌HsP60表达水平的检测对鉴定无电流斑电击死及判断生前电击和死后电击有积极意义。
  • 摘要:尽管我国从事司法话者识别等相关技术的研究、应用已有近30余年的历史,但该项技术仍然处在发展阶段。为进一步促进该项技术的发展,本文着重探讨了学科名称、司法话者识别的判阈、语音变异性等关键问题。
  • 摘要:目的:研究家兔死后血液PH值变化与死亡时间的关系。 方法:选取8只家兔,在死后38h内测定右心室血液的PH值浓度,研究PH值浓度在死后的变化规律。 结果:在34h内随死亡时间的延长,PH值逐渐下降,得到PH值浓度与死亡时间关系的三元回归方程y=-7.238×10-5+0.004x2-0.078x+7.463(R2=0.974). 结论:血液中PH值浓度与死亡时间有明显的相关性,可望用于推断早期死亡时间。
  • 摘要:火灾物证鉴定已成为火灾调查中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火灾物证鉴定工作正处在迅速发展并不断步入正轨时期,但火灾物证鉴定制度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阻碍火灾物证鉴定事业的发展。本文对火灾物证鉴定制度中存在的火灾物证鉴定的法律性质、启动的程序,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规范化、鉴定活动的标准化、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等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研究,对火灾物证鉴定的法律性质进行界定,将火灾物证鉴定与司法鉴定进行了区分;提出了设立火灾物证鉴定查阅制度的设想,以充分保障火灾事故当事人权利; 提出了对现有火灾物证鉴定机构做出调整的建议;提出建立火灾物证鉴定标准体系的设想;针时火灾物证鉴定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对火灾物证鉴定结论进行审查、判断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研究。
  • 摘要:由于口径相同,59式手枪和92式手枪的弹孔一直难以区分,本丈从实验研究的角度,利用59式手枪和92式手枪对多种客体进行实弹射击,观察和测量枪弹在木材、镀锌铁板、玻璃以及纺织物上所留弹孔的出入口状态、大小、边缘的微观形态和伴生痕迹,探讨弹头对目标物的破坏作用与弹头形状、速度以及承痕客体的的性质之间的关系,最终总结出59式手枪和92式手枪在三种射击距离下所留弹孔的差别,为利用弹孔区分两种枪支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思路和途径。
  • 摘要:细胞外信号调节蛋白激酶(extracellular signal-regulatedprotein kinase,ERK)是重要的信号转导分子,把信号从表面受体转导至细胞核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当受到细胞外刺激时,磷酸化激活的ERK由胞质转位到核内,进而介导Elk-1,ATF,NF-κB,Ap-1,c-fos和c—Jun的转录活化,参与细胞增殖与分化、细胞凋亡和细胞的恶变等多种生物学反应。本文对ERK的生物学特性以及其在组织损伤中作用的研究进展作一综述,以期为组织损伤时间推断的法医学研究提供更为有效的方法。
  • 摘要:本文针对近年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医死因鉴定结论争议案例的经验教训,复习了国内外法医病理学和普通病理学的相关文献及尸检规范指南,特别是综合损伤生物力学和疾病发生学的进展,在总结作者数十年来病理学和法医病理学教学、科研成果和鉴定经验基础上,提出了法医病理学首检取证责任制及其检材证据保全的基本观点和原则。同时,依据各类潜在的伤病的发病机制、最常发生部位及其病理形态特征,提出了一套较为全面的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首检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及其组织切片取材的操作规范。认为法医首检责任制的主要目的不仅在于提高鉴定结论的准确率,更在于最大限度地获得提取保全证据。提出,统一规范法医学取证及其保全制度,对于有效地避免“同案不同鉴”,促进国内外同行的共识和交流,最大限度地体现司法鉴定的“科学、公平、公正”,真正地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意义重大。
  • 摘要:本文根据2010年以前国内外文献资料和本实验室“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研究成果,综述常见六大类(呼吸功能障碍性毒物、乙醇、毒品、临床药物、农药和鼠药、生物碱、其他毒物)167种法医毒物的死后再分布。结果显示除吗啡(海洛因吸食者)、麻黄碱、劳拉西泮、吗氯贝胺、舍曲林、卡马西平、奎尼丁、非尼拉敏、泮库溴铵、舒喘灵、茶碱等11种药物外,其余156种毒物在人和(或)动物体内可发生死后位置和(或)时间依赖的血浓度变化,即死后再分布。
  • 摘要:在法庭科学领域,证据技术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一直是世界各国司法团体所关注的核心问题。由于各类证据本身的特点不同,检验技术、方法和水平也有所差异,因此造成它们的证明力度和可靠性程度也不平衡。但是,不管怎样,任何证据在进入法庭时都应该表明其证明价值和该证据技术的可靠程度,从而为司法审判提供科学的、客观的评判依据。语音录音是重要的法庭证据之一,然而,由于语音本身具有较大的变异性,多年来其科学性和可靠性一直受到专家和学者关注的焦点话题。本文在总结目前国际上应用的法庭语音比较技术和评价方法的基础上,论述该证据技术的科学性和可靠性问题,提出基于似然率体系的评测语音比较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方法。
  • 摘要:作者基于司法鉴定存在的诸多问题,对司法鉴定本质属性,从证据属性及科学属性的角度进行了反思,重新审查司法鉴定的内容、方法、过程及结论,试图重新探讨司法鉴定范畴的核心,使鉴定人跳出科学探究视角本身的局限性,以元素研究加系统分析的方法,再梳理司法鉴定的思维基点,提出涉入范畴概念,试图对司法鉴定理念进行再认识。
  • 摘要:损伤时间的推断一直是法医病理学研究的重点及难点之一,本文利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检索2001年至2010年在我国期刊杂志公开发表的相关丈献,对我国近十年来利用免疫组化技术在推断损伤时间中的研究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并对研究对象、组织及损伤类型、结果分析等问题进行讨论。
  • 摘要:欧阳修·《春秋论下》:使为恶者不得幸免,疑似者有所辨明,所谓是非之公也。 对照刑事诉讼制度受到倘有怀疑,则从被告之利益为解释,被告应被推定为无罪:为诉讼上之证明,须于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怀疑,而得确信其为真实之程度者,始得据为有罪之认定; 倘其证明尚未达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怀疑存在时,无从为有罪之确信,则应为无罪之判决,严谨刑事证据法则所支配。 然自古迄今冤假错案仍层出不穷,根据欧洲的一项调查发现,法治先进的欧洲各国法院每年的误判率为0.5%,换算起来也有数百件冤假错案。另据学者研究统计,美国刑事司法的错案率在在0.5%至1%。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刑,百姓之性命也。]鉴定人、鉴定机关制作鉴定报告,为法院提供服务;法院认定事实,仰赖鉴定意见。是以鉴定之程序及结果,直接攸关人民之生命、身体、自由、财产等权益,其重要性不言可喻。鉴定流程,仿若登山,唯赖地图指引,终能抵达目的。未依地图行径,步调若有闪失,则迷途难归,冤假错案衍然而生,侵害人权,无可挽救。 最高法院每年裁判近万余件,其中涉及鉴定程序及报告者所在多有,极具参考价值,可为鉴定人,鉴定机关终身学习宝典。本文之重心,在于导读2009年、2010年度重要瞩目之鉴定相关判决,梳理判决本旨,绘制[鉴定地图]。此[鉴定地图]首重建立客观,中立、不预设成见、立场的专业鉴定人地位,从封锁现场即时勘察启始,继而论及身体采证、法定勘验、选任嘱托、鉴定人适格、鉴定完备性、鉴定人结文、鉴定报告内容、传闻证据、交互诘问、判断限制,以迄法院判断为止。犯罪原野地、案件发生处、相验解剖室、鉴定实验室、法庭地板、判决理由等程序作为,面面俱到,泾渭分明,皆有所本。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盼此[鉴定地图]能为鉴定实务提供路径指引,[可行必守,有弊必除]最终成就鉴定程序之合法、纯洁、与公平、公正,以免冤假错案发生。
  • 摘要:心脏震荡被提出已有近60年历史,包括流行病学调查、发生机制、预防措施,以及急诊救治已有许多报道。一些国家对于这种致命的机械.电反馈性综合征予以充分重视,但在我国无论运动医学、急诊医学,还是法医学领域,对于该问题的重视均非常有限。在法医学实际工作中,偶尔会出现类似案例,鉴于其法医病理学特征的独特性,死因鉴定需要格外慎重。因此,本文针对心脏震荡的一些特征进行综述,以期在法医病理学领域引起同仁对这种致命性心脏性损伤的注意。
  • 摘要:死亡时间(Postmortem interval,PMI)推断一直是法庭科学技术研究的重点和难点。如何实现准确、快速的推断,对迅速侦破案件,处理司法鉴定中的疑难问题等均具有重要意义。本实验以易于观察、结构单一的角膜为实验对象,通过高清数码摄像机连续拍摄48小时,对家兔死后角膜随时间的变化进行直接的观察和记录。在角膜区域图像分割和图像特征提取的基础上,结合K最近邻(K-Nearest Neighbor,KNN)分类器建立推断模型,最后评测模型在不同精度下的推断效果。
  • 摘要:目的:探讨生前不同时间皮下肌肉出血法医学鉴定的病理形态学依据。 方法:建立大鼠不同时间生前皮下肌肉出血动物模型;与正常对照组(非损伤组)及死后损伤组对照,用HE,普鲁士蓝特殊染色观察生前不同时间皮下肌肉出血病理形态学改变。 结果: HE观察:生前损伤6小时-24小时后,皮下肌肉周围见较多红细胞及炎细胞浸润,以中性粒细胞为主及少量淋巴细胞,未见棕黄色颗粒;生前损伤2天后,肌肉周围浸润的红细胞及炎细胞开始减少,纤维母细胞数量开始增多,未见棕黄色颗粒;生前损伤3-5天后:肌肉周围浸润的红细胞及炎细胞开始减少,肉芽组织开始增生,可见新生毛细血管及炎细胞,纤维母细胞数量增多,并可见极少量棕黄色颗粒;生前损伤6-8天后:肌肉周围浸润的红细胞及炎细胞开始减少,肉芽组织开始机化,新生毛细血管及炎细胞开始减少,成纤维细胞及胶原纤维数量开始增多,并可见少量棕黄色颗粒;生前损伤10-16天后:肌肉周围浸润的红细胞及炎细胞开始减少,肉芽组织开始机化,新生毛细血管及炎细胞开始减少,成纤维细胞及胶原纤维数量开始增多,并可见少量棕黄色颗粒。普鲁士蓝特殊染色观察:从生前损伤第3天后开始,经普鲁士兰特殊染色,见极少量舍铁血黄素染成蓝色颗粒,随着时间推移,蓝色颗粒开始增多,于生前损伤6-8天蓝色颗粒达到高峰,生前损伤10-16天后,蓝色颗粒逐渐减少,最后消失. 结论:生前不同时间皮下肌肉出血法医学鉴定,通过光镜和普鲁士蓝特殊染色观察生前不同时间皮下肌肉出血的病理形态学变化,能为机械性损伤的出血时间推断及区别机械性损伤新鲜出血或陈旧性出血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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