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行政区划改革应有新思路、新突破.我国现行行政区划包括省、直辖市、民族自治区、特别行政区.各个单元差别较大.应综合考虑经济、政治、文化、地理、历史、民族、语言、人口等因素,进行一些调整.应以大中型城市为龙头,做大做强直辖市,省会城市可以兼并周边一些市县.强化市、县,弱化省级权限.从中国的国土面积和人口以及历史状况、现实可行性考虑,设置40-50个左右的省级行政区比较合理.建议设立京津都(包括北京和天津及河北一部分)、上海都、深港都(包括深圳、香港);增设几个直辖市:大连、青岛、厦门、深圳;把新疆分为北疆自治区和南疆自治区,把内蒙古自治区分为东蒙自治区和西蒙自治区;把河南、河北的部分地区组建平原省.考虑经济实力、文化区域条件,加大中等城市规模,增强城市的聚集功能和集群效应.经济规模、人口、地域达到一定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市,可以适当的合并相邻的县组成新的市.既考虑历史的延续性、地理方位、文化背景等,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循序渐进地进行行政区划调整与改革,对于建设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国家将发挥巨大的作用,对于拉动内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也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