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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学会2013年年会

中国人口学会2013年年会

  • 召开年:2013
  • 召开地:北京
  • 出版时间: 2013-12-21

主办单位:中国人口学会

会议文集:中国人口学会2013年年会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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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本文阐述了中国实行计划生育的背景、历程与成就和当前人口形势。介绍了计划生育政策法律体系。提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建议。单独两孩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绝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好全面充分的准备,认真组织,确保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确保生育水平总体稳定,确保人口总量控制在既定的规划目标之内。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打基础、强服务、破难题,抓创新、抓协调、抓落实,继续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 摘要:在新的形势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应该按照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不断加以完善。党的十八大提出“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人口政策内涵外延的重大提升,相应地需要对与之配套的利益导向体系和内在机制进行根本性的调整。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求做到两个统筹:一是统筹人口系统现实与长远、数量与质量、结构与分布等多方面的复杂关系,促进人口系统的协调发展;二是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外部关系,促进可持续发展。通过大统筹,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放弃多生孩子的权力,对家庭发展能力的影响是复杂的。要从全生命周期来予以综合的分析评价。简单从少生孩子的角度看,可能在当期减少了家庭负担,提高了家庭的生活水平和质量,可以更多地集中资源投资于子女的教育和相关支出。但从整个生命周期看,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保障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是最突出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标志着人口政策更加重视提升家庭发展能力,进一步推动计划生育向家庭计划转变。家庭发展能力应是建立在家庭发展权利、家庭禀赋和家庭策略基础之上,以实现家庭生活状况的改善和家庭发展的可持缤性为根本目标。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取决于许多因素,特别是家庭的禀赋状况以及政策、体制和过程所设置的制约或提供的机会。
  • 摘要:常住人口增加的省(市或县)多位于东部省份,常住人口减少的省(市或县)多位于中西部地区。以重庆为中心的中西部地区是中国人口主要流出地,以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为代表的东部地区是中国人口主要流入地。分省看,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人口密度增长快速。分市看,人口密度增加大的市在胡焕庸线东南零散分布,密度减小的市多位于中西部地区。分县看,县(区)间人口密度变动差异较大。2010年与2000年相比,很多地区市辖区人口密度与非市辖区人口密度的比值增大了,也就是说,很多城市市辖区人口相对于非市辖区更加密集。人口重心向南方移动,人口重心变动的原因有两个:人口自然变动;人口流动。因此可以把常住人口变动分解为两部分,即人口自然变动影响和人口流动影响。其中只要知道了任意两个变量的情况,就可以得到第三个变量。自然变动影响可以通过户籍人口变动来衡量。
  • 摘要:本文通过第二次人口转变与中国低生育率研究表明,对于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约束的已基本上完成生育周期的已婚妇女来说,她们已经呈现出少生的特点。在影响这种实际低生育水平的因素中,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趋于式微,而个人发展需求与孩子的成本效用等社会经济理性因素在上升。显然,中国人口在全球性低生育率大潮中,已经表现出与西方社会第二次人口转变的趋同性,这一方面在具体表征上,中国人口在婚育方面显现出自主性的晚婚晚育趋势;另一方面在影响因素上,现代生育观念和社会经济因素已经替代计划生育政策成为主导性原因,第二次人口转变的文化观念解释与新家庭经济学的理性选择,都对当今中国人口的低生育率现象理解具有一定的适用性。
  • 摘要:本文介绍了作者对中国人口政策巨大成就的认识,对中国人口未来布局提出了建议。劳动人口的供给与经济需求相平衡仍然是人口发展的核心问题,长期来看,人口的出生意愿仍然会继续下降,“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后,为避免“扎堆出生”,各个省份必须按时间先后有序放开,坚决防止“一刀切”。利用和发动广大人口工作者承担相应的老年服务责任和婴幼儿服务职能。在社区养老、家庭生活与医疗服务、管理社区志愿者组织等方面做出实际的制度安排和组织实施。人口发展必须向高素质的人口目标迈进。提高人口素质,进行教育体制的重大改革.
  • 摘要:本文阐述了“单独二孩政策”的影响和“单独二孩政策”对生育数或生育率影响的特点。政策调整本身导致的生育反弹,或称为“政策性反弹”。不排除政策调整初期可能出现的因为群众对政策调整的误解以及相关部门政策执行力度弱化导致的政策外生育增加,或称为“失控性反弹”。如果“政策性反弹”与“失控性反弹”叠加将出现更为严重的生育堆积,由此将会带来一系列次生性的社会后果。因此,在生育政策调整初期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尤为重要。例如正确认识和理解生育政策调整,高度重视政策调整初期的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信息管理和出生监测。
  • 摘要:实现生育制度正义,发挥生育制度的正向激励功效,就要坚持“人是目的”思想,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确保人的主体性地位,确保人的价值和尊严,使生育主体、生育参与者得到社会尊重、保障、温情和关爱。还应坚持两个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在一个正义的社会里,平等的公民自由是确定不移的,由正义所保障的权利绝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或社会利益的权衡。对于生育制度来说,生育的正向激励制度要遵循这一原则,就意味着有关生育的权利权益、社会福利、待遇地位等的分配要使每个生育参与者都有平等的机会和公平的机会享受这些社会基本权利,生育制度的显失公平、显失正义和显失激励,还应基于制度的同一性(作为类的人具有相同性)正义和制度的差异性(作为个体的人具有差别性)正义考量,还应从制度的实质正义(内容正义)、形式正义(程序正义)和补偿正义等方面重构和创新生育正向激励的制度框架,加大对独生子女政策、二胎生育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儿童妇女发展政策、权益保护政策、风险防范政策、生育社会补偿政策的激励力度,确保公民平等的生育权,确保生育权利的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确保生育关系的和谐理性,确保生育的制度权威、制度覆盖、制度适度、制度效能和制度和谐。
  • 摘要:本文阐述了重庆人口发展光辉的历程及成就。围绕全面做好人口工作,顺势而为、乘风而上,结合重庆实际,主动而为之,提出“4+2”人口计生工作思路,不断取得显著实效,正走上了一条统筹城乡人口发展的科学之路。人口应重点向一小时经济圈集聚,加快核心都市区的发展,减轻三峡重庆库区的人口压力,增加城市的“人口吸纳池效应”,逐步形成“一圈两翼”的人口分布模式。人口均衡发展是一种全新的人口发展理念,是科学的人口发展观,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历史选择。人口均衡发展就是运用经济学的均衡发展理论,通过计划调节——“看得见的手”和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对人口自身发展、人口外部发展进行调节,从而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城乡统筹的直辖市”是中央对重庆市提出的明确要求。城乡人口统筹发展,首先要逐步推行人口生育政策城乡一体化。要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义务教育质量大幅度提升。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薪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和农民个人筹资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使农民享有公共卫生服务。
  • 摘要: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山东省出生性别比的现状及特征是:总体上呈升高态势、地区间、城乡间差异较大、随孩次递进而升高、随母亲年龄增长及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不同而有显著差异等。这一状况和特征,也同样适用于中国东部地区的其他省份。出生性别比偏高与性别偏好密切相关,即性别偏好是导致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根本原因。在性别偏好的导引下,生育的性别选择技术,就成为了那些具有强烈男孩偏好的人们实现性别偏好的工具;同时,现行生育政策导致人们的生育选择空间狭小,这又和强烈的“偏男生育意愿”互相冲突,并通过统计上的对女孩的瞒报、漏报行为和政策外生育行为,最终导致出生性别比偏高。要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的失调问题,从性别偏好的视角来看,必须首先弱化和消除普遍存在的(尤其在农村地区)性别偏好意识;其次是依法治理性别选择技术的误用和滥用,加强对B超等性别鉴定仪器的管理和监督;最后是提高妇女的受教育程度,从而降低选择性生育。尽管中国从2014年起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偏男生育意愿的空间,对降低出生性别比会发挥重要作用,但短期内,中国出生性别比居高不下的问题,依然是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十分严峻的现实挑战。
  • 摘要:本文对中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养老护理员培训模式亟待改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亟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从调查入手,组织开发养老服务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加强职业养老服务的注册、继续教育、职业守则、薪酬等制度研究,加强养老服务立法研究。由民政部门牵头,联合其他部门,研究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开发适应在职人员特点和需要的养老服务专业核心课程,制定未来五到十年的培训规划,多渠道解决培训所需经费,指定培训机构,分期分批地进行专业培训。在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分别建立养老服务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示范城市和农村试点。摸清情况,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制订适合中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职业化实施方案,为养老服务职业化奠定基础。单独出台养老服务职业化暂行管理办法或规定。
  • 摘要:本文对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体系转型发展的背景进行了分析。家庭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些复杂的家庭结构也对社会发展产生了强烈的冲击。这就需要将家庭融人到社会之中,对家庭开展分类调查,从而以家庭为单位,分类实施公共服务,促进家庭能力提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因地制宜、资源共享”的原则,以满足家庭需求为导向,以建立服务于全人口、覆盖生命周期全过程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逐步改造原有的世代服务阵地,因地制宜地推进县镇村三级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阵地标准化建设,率先建成一个“目标统一、上下联动、信息共享、高效运转”的三级公共服务网络。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要从有效拓展家庭功能的角度考虑,科学谋划、精心设置,合理建设、有利服务,不断满足群众需求。要持续推进服务阵地建设。不断营造统筹协调合力。切实增强队伍服务能力。
  • 摘要:本文阐述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和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介绍了当前中国人口形势。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机遇,为人口科学的繁荣和发展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还须抓住机遇,大力推动人口科学工作的改革与创新,实现人口科学的繁荣和发展。应该进一步拓展人口与健康领域的研究,继续深化人口发展战略,加强多学科跨领域的联合攻关,探索科学的方法体系,坚守人口学家的学术底线。认真总结人口科学研究积累的宝贵经验,抓住“换届”的特殊时间节点,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
  • 摘要:在全国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就是对基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人口、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而制定的生育政策的适当完善,是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的生动实践,必将极大地推动中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中,各级各部门应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技术服务水平,为单独家庭再生育提供更为便捷、更为优质、更为满意的政务服务和技术服务,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促进经济社会各项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大幅度提高现有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扶助标准,切实维护和发展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使他们真正优先享受改革发展成果,为生育政策完善预留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同时,广大人口专家要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理论研究,积极投身计划生育工作实践,做全国生育政策完善的建言人和参与者,为促进中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摘要: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是在完成了人口转变,确立了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趋势,以人口总量依然巨大的基本国情为出发点而出台的生育政策,所引发的任何人口变化均以此为基点。利弊相权,单独二孩生育政策与现行生育政策综合比较,虽然不可能根本性改变人口发展大势,但是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和促进家庭发展,使生育政策进一步向公正公平迈进,总体上利大于弊。调整和完善生育政策是动态的,单独二孩是以往生育政策调整的延续,但不会是生育政策调整的终点,它只是最终走向全面二孩生育政策的过渡。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的时间点取决于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执行效果。顶层设计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千家万户,会遇到各类复杂的问题和矛盾,诸如生育政策调整以及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法律法规的衔接、修正和完善,生育政策调整后的激励机制、处罚机制的修订和执行,相关部门在计划生育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中责、权、利的重新配置,基层工作者和群众对新生育政策的理解和接受,生育问题上的特殊性和普适性的把握等。必须要有细致、充分的认知和准备,要有与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相互配套的一揽子公共政策的改革方案。
  • 摘要:在中国及部分亚洲国家,看似特有的出生性别比偏高现象其实反映了人口转变过程的一般规律。时代和国情的特殊性共同决定了它的产生。时代特征体现在性别鉴定技术的可得性上,国情特征体现在其现代化进程的特殊性上,而并不是这些地区文化传统的强大和生育率下降速度的迅速。因为这些都只是表面现象,它所反映的实质还是这些国家现代化进程的特殊性。与西方发达国家工业文明对农业文明实现完全替代的现代化过程不同,以中国为代表的这些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农业文明缓慢解体和迅速工业化过程是同步进行的,所以在一定时期内导致生育率快速下降和保持男孩偏好继续存在的因素在这些国家的现代化过程中同时得到支持,由此引发了出生性别比偏高的现象。滞后、复杂、交织的现代化进程为中国人口转变带来了欧美发达国家不曾经历的新问题。
  • 摘要:本文阐述了生育成本急剧上升的客观现实,“成本一效用”关系改变已严重影响着青年人的生育意愿。笔者认为,今后中国人口工作应该把如何“降低成本、提高效用”作为重要内容开展起来。例如构建具有公益性的生育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一整套生育激励措施,加快教育改革降低教育成本。
  • 摘要:本文阐述了人口红利逐渐减弱、劳动力成本加速上升等经济社会环境变化对就业提出了新的挑战,中国促进就业面临着劳动力供给变动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单靠生育政策调整不能解决中国的就业问题,但政策调整必然会带来就业问题的新变化,政府部门需要对政策实施的“蝴蝶效应”进行密切跟踪,并根据政策的实施状况尽快做出相应衔接和调整。例如加强宣传和疏导,避免出生堆积引发的青年就业问题,总结本次调整经验,继续适时适度调整人口生育政策,加快完善相关配套体系建设,提前筹划弹性退休和延迟退休。
  • 摘要:本文阐述了少数民族人口的数量变化和分布,年龄构成轻,开始出现老龄化趋势,民族之间年龄构成差异大。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104.80,与全国性别比基本持平;与1990年的105.14相比,则稍有下降。少数民族人口的文化素质相差较大。拿文百率来说,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国文盲率平均为5010,而在这之上的民族有37个,在这个数值以下的民族有18个。文盲率最低的民族是锡伯族,文盲率仅为1.12%。少数民族因为历史的原因,大都分布在不发达的内陆边境地区和西部经济落后省区,当地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因此在职业构成上呈现较差的状况,少数民族在业人员多分布在低端行业和职业。文化素质及受教育水平较低,直接影响到少数民族的职业构成。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少数民族人口与汉族的通婚率为17.54%,而汉族与少数民族的通婚率为1.49%,这说明民族通婚对少数民族的影响要远大于汉族。不同民族的婚姻关系要受各方面的影响,其宗教影响尤为明显。少数民族的生育意愿一般来说要高于内地。
  • 摘要:本文阐述了中国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势在必行,生育政策的完善,必须坚持从战略着眼、从顶层设计、从总体规划,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较早,但迫于当时的人口形势,许多条款制定得过严过紧,且没有适时作出进一步完善。在国家作出大的生育政策调整之前,现根据调研结果,仅就《条例》修订中有关生育政策的完善提出建议。取消二胎生育的间隔限制,妥善解决再婚生育问题,规范婚前生育管理。
  • 摘要:自计划生育政策出台以来,就一直是备受关注和争议的一项基本国策。要用历史辩证的眼光,对生育政策进行全面的认识和研究。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只是加快了生育率转变的进程,加快了生育率下降速度,并没有改变人口生育率转变的总体发展趋势。生育政策的有效实施为中国经济社会,特别是改革开放前20年的经济高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虽然出生人口性别比、人口老龄化等现象较为突出,相应而引起的婚姻挤压、劳动力短缺、老年保障等社会问题,不能简单归咎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这些问题的产生是多方面因素影响的综合结果。
  • 摘要:“四二X”现象是独生子女现象的进一步发展,独生子女的结婚和至少一个独生子女离开原有的家庭是导致这一现象的直接原因,而其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原有两个核心家庭的分化和新家庭的诞生,而不是两个家庭的简单组合。“四二X”结构之所以难以用家庭概念予以涵盖(定义),其矛盾的焦点是独生子女双方父母之间的矛盾关系。他们之间既无血缘关系、也无婚姻关系,而是通过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为连接形成的“亲家”关系。在中国,“亲家”关系是一种典型的“亲戚”关系,而且是一种最不密切的“亲戚”关系。“在所有的社会里,亲戚关系都被看作是核心家庭或复合家庭范围之外的社会关系”(W.古德,1986)。因此,把含有这种社会关系的“四二X”结构勉强地用家庭的概念加以定义,必定不能反映它的真实属性和本质特征。“四二X”三代人都会形成至少两个或者三个家庭并存的情况,其中包括至少一个“二”或者“(二)”的家庭出现。从以往人们的研究来看,无论人们的看法与意见如何,焦点都集中在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上。但通过对“四二X”可能的家庭组合形式分析看,它引发的矛盾特征绝不仅仅局限于独生子女夫妇与其双方父母两代之间的养老问题上,而且很有可能引发一系列意想不到的新问题。例如随着大量独生子女开始结婚生育,对于独生子女父母来说,在心理上和生活上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作用。因为,这标志着以往人们对独生子女负面效应的种种担心开始变为现实。
  • 摘要:本文将农村老年人口医务社会工作界定为基于推广社会福利的目的,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依托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协助农村老年人口及家属解决其与疾病有关的心理、社会、经济、家庭问题。农村老年人口的增多不仅使得医务社会工作的老年服务对象增多,而且要求医务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也大为增加;随着社会的发展前进,农村老年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断增多,特别是在农村老年人口的健康促进、保健护理和运动康复等方面的需求会逐步增加,从而加重医务社会工作的任务。在农村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背景下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有充足的老年社会学理论的支撑。在此,老年学相关理论,能够完全说明农村老年医务社会工作开展的理论依据。例如活动、社会损害理论等。解决农村老年人口现实生活困境,特别是老年人口健康与医疗问题,应当尽快将医务社会工作推行并落实。农村老年人口医务社会工作的目的在于增进农村老年人口的社会福利,推动农村老年事业的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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