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钦州港原油过驳(STS)自2011年10月底开始至今,已安全过驳原油近千万吨,直接经济效益达数亿元,未发生溢油污染.溢油污染只是原油过驳中船舶对过驳水域的污染风险之一,船舶防污染还包括其他方面,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公约)在防止船舶污染控制方面,包括六个附则,其中附则Ⅳ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规则是对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控制,以达到防止水域污染的目的.过驳期间加强外国籍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监督,是港口国监督(PSC)的重要内容.本文简述了船舶生活污水处理的有关要求,分析了钦州港原油过驳期间生活污水处理的现状,提出了改进措施.以期在防止船舶生活污水污染方面,形成具体的适合本辖区水域STS过驳作业管理规定,并以该规定作为本地区核准STS过驳作业的具体依据,实现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