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经过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十八大等重要会议的强调和部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已成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指出,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事业,通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解决民生问题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同时我们也看到,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远低于城市,如农业科技推广、农业发展综合规划和信息系统等"软"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差异大,苏北地区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明显低于苏南地区,如2013年,在人均教育财政支出方面,苏南整体为1624.95元/人,苏北的1319.46元/人;社会成员之间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比较突出的是进城农民工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远低于城市户籍居民.如2013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1359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