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94年,欧洲议会和立法机构通过了94/9/EC-ATEX"ATmosph e res Explosibles"指令[1],这一指令接近各成员国关于应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的设备和保护系统的法律.ATEX指令是经过了欧共体100a条款(后来成为95条款)批准的新方法指令.新指令的主要目的是为保证货物在欧共体内自由流通.一般说来欧洲新方法指令总是先给出基本原理的说明.其后将基本原理代入ATEX指令中,以说明ATEX的合格评定程序并描述如何将ATEX产品投放到欧共体市场中.欧洲委员会的ATEX方针[3]中给出了扩展性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