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的要求,由各有关单位自九八年起对"低规"进行修订,历时六年,报批稿也几易其文,然而其中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本文仅就报批稿(2004.7.29)中部分条文提出观点,以盼在最终定稿中能有进一步的修改,同时也期盼得到更多专家同行的参与讨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低规")作为指导城镇规划,建筑设计的通用性防火要求,自发布以来,历经多次修订,但由于种种原因,规范条文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语言的准确性还有较多不足之处,部分条文过于原则,不够具体,与规范本身的条文说明以及其它规范的相关条文均有矛盾之处,给设计人员理解并实施规范造成了不必要的困难.为此,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94号<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各有关单位自九八年起对"低规"进行修订,历时六年,报批稿也几易其文,然而其中仍有许多不足之处,本文仅就报批稿(2004.7.29)中部分条文提出观点,以盼在最终定稿中能有进一步的修改,同时也期盼得到更多专家同行的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