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的标准;(2)助磨剂对水泥及所配制的混凝土应是安全和环保的;(3)产品应是经过实际生产使用,质量稳定可靠.在上述原则下,公司首先用中美合资的某著名品牌助磨剂AT进行试验.使用后,包球现象基本消失,台时由100t/h提高至110t/h,提高了10﹪,经检测,水泥各项质量指标全部符合要求没有产生不良影响.但由于价格较高,决定用价格较低的济南众森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JT-2型水泥助磨剂进行试验,以对比两种品牌水泥助磨剂在我公司的实际使用效果。">我公司是山水集团设在日照港码头内的粉磨站,年设计能力200万t,一期工程于2005年5月份投产.磨机规格φ3.8m×12.5m,开路粉磨,预粉碎系统由辊压机和"V"型选粉机组成.产品主要为供出口用的高等级水泥.公司自投产以来,全部水泥出口国外,其中60﹪以上的产品出口到美国,因此在生产中要求按美国标准来生产,由于生产高等级水泥和出口水泥要求粉磨较高的细度.磨机投产以来,台时产量一直偏低,而且80μm和45μm筛余都偏高,达不到预期要求.为此公司采取各种措施,以期提高台时产量和改善颗粒组成,如将原来通磨(不分仓)改为两仓、多次调整钢球级配等,虽然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仍不理想.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决定通过选用助磨剂,来解决细度偏粗的问题,并进一步提高粉磨效率.考虑到产品全部出口,我们在选择助磨剂品牌时十分慎重,要求助磨剂必须符合以下几点要求:(1)助磨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JC/T667-2004<水泥助磨剂>的标准;(2)助磨剂对水泥及所配制的混凝土应是安全和环保的;(3)产品应是经过实际生产使用,质量稳定可靠.在上述原则下,公司首先用中美合资的某著名品牌助磨剂AT进行试验.使用后,包球现象基本消失,台时由100t/h提高至110t/h,提高了10﹪,经检测,水泥各项质量指标全部符合要求没有产生不良影响.但由于价格较高,决定用价格较低的济南众森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JT-2型水泥助磨剂进行试验,以对比两种品牌水泥助磨剂在我公司的实际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