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乡村建设运动中,合作成本的支付问题,成为当前农民合作社骨干们最为关心,也颇为棘手的一个问题.但既然存在成本支付问题,并且难以解决,探讨了为何农民们还都愿意继续支付这个成本,继续办合作社的原因,指出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与合作成本的替代关系,可以解释这一集体一致性行为.正是由于合作社实现了以较低的内部合作成本,对较高的外部交易成本的替代,使得农民们通过社区内部多领域的合作,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收益,还获得了许多非经济收益,从而使得农民们坚持支付合作成本,将合作社继续办下去.实际上,农民合作社的组织成本,相对于外部人对农村资源的利用和价格支付,是微乎其微的.只是由于显性收益(经济收益)太小,才导致了对显性成本(已经支付的物质成本)支付的捉襟见肘。而巨大的隐性收益(非经济收益)的获得,在支付隐性成本(机会成本)之余,也抵偿了部分显性成本支付上的不足。继续扩大隐性收益,并努力提高显性收益,才能解决合作社面临的成本支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