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一大突破就是制定了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通过对我国会计基本准则的本质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基本准则既是用国际上概念框架的内容充实而成的会计基础理论,又是以法规形式规定的会计准则.也就是说我们承认本质上它是会计理论,但由于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人们很难摆脱的路径依赖习惯使我国的会计基本理论暂时只能采用法规的形式.然而,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来说,它经历了一次形式上的转换,即不再是理论性的权威文件,而是内化于我国基本准则的会计法规,而法规的形式是条文化的,一般不讲究条文之间的内在逻辑推理,更不可能采用符合人们认知规律的层次结构图,这一点注定了我国基本准则只能采用罗列式表述,然而罗列式表述不便于阅读者理解这些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以及哪些质量要求是主要的质量要求?哪些质量要求是主要质量要求的次级质量要求?这样一来,概念框架的理论本质与会计法规的条文形式之间难免存在冲突.对此,本文在充分借鉴美国FASB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层次图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构建了适合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体系的层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