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台湾观光事业之发展起始于1956年,该年在公共部门成立了"台湾省观光事业委员会,民间则成立"台湾观光协会,共同负责推动观光事业之发展,当年推动观光事业主要目的在获取外汇,目标市场锁定美国与日本等国家,1969年公布实行"发展观光条例"使得政府推动观光事业有法源依据.至2001年二度修正该条例时,首次将"观光事业"更名为"观光产业",以便使整体观光产业可用更宏观之视野与其他产业并用"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使政府可针对观光产业进行租税减免以及技术辅导,有效降低观光产业生产成本.2000年以后,台湾推动观光发展陆续推出三项政策,分别是"二十一世纪台湾发展观光新战略"、"观光政策白皮书"与"观光客倍增计划",整体目标希望提升"INBOUNDTOURISM"市场,策略发展台湾本土、生态以及文化之观光环境,以增加来台旅客及观光客人数.在20世纪末,世界发展趋向"全球化",全球观光产业在二次大战后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亦展开人类有史以来最快速的发展速度,依照世界观光组织"WTO"统计,2005年全球国际旅客总数首次突破8亿人次大关,该组织同时预估至2020年全球旅客总数将突破16亿人次大关,而旅客成长最快速区域将是"东亚太平洋地区",台湾身处旅客成长最快速的区域中,如何善用观光资源以增加自身利益协助整体观光产业升级,将是一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