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五保供养是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政策,2006年国务院新的五保供养条例颁布标志着五保供养由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向公共财政支付的重要转变。但是这一新的政策范式转变带来的挑战却很严峻,一些农村出现五保供养标准下降的现象。以广东某地级市的五保政策执行为分析对象,从财政转移的角度来看,因为支出责任上移,地方政府的机会主义导致了责任下降,因此不能简单地指责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公正性不足。地方公共服务的提供还需要有一个多级政府的合理责任分配,上级政府的配套政策还需要进一步落实。通过对比多个地区的五保供养政策,说明政策执行效果与地方财政实力和省级转移力度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着正相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