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研究对象为四川省泸沽湖地区的摩梭人(纳人)和达祖村纳西人.达祖村纳西族人约200多年前居住于泸沽湖畔,在此地区相较摩梭人而言,居住时间较短,人口数量少.透过相关文献数据整理,以及考察、比对住屋的文化设计,探究在同一地区,自然环境、生产方式、技术相同的情况下,两族群相异的文化选择与其居住文化之间关连性,不同社群的建筑与文化透过比较研究,可以更清楚了解掌握其独特性。rn 本研究初步发现有:两族群的家屋构筑在同一自然环境下,均为井干式木楞房.聚落型态的差异:比较之下,达祖村纳西人的家屋与家屋在聚落中配置较紧密,家户宅基地较小:摩梭人的家屋与家屋在聚落中配置分界较明显,家户宅基地较大.如此的差异推测与二者分别所实行的父系社会与母系为主的家屋社会有密切关系。rn 家屋空间:达祖村纳西人正房中有两根大柱(男、女柱),该形式有别于其他地区纳西族的正房只有一根中柱,而趋近于摩梭人的正房平面型态,但男、女柱的位置则与摩梭人相反.火塘使用情形亦相反,达祖村纳西人平常使用上火塘:摩梭人则使用下火塘.此地纳西族的住屋形式,可能是受到邻近摩梭人的影响,但为维持族群分辨,有意以相反原则从事上述空间安排,而演变为现在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