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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东海渔业论坛

2008年东海渔业论坛

  • 召开年:2008
  • 召开地:浙江舟山
  • 出版时间: 2008-09-10

主办单位:农业部;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会议文集:2008年东海渔业论坛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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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文章通过对现有成熟民用技术进行了理论上的整合,提出了海洋渔业行政执法“非接触执法”概念,并试图将通过“非接触执法”所采集的数据以法定证据的形式予以确定下来,以推动传统海洋渔政执法模式的变革,使之更加安全、有效和便捷.同时,文章对“非接触执法”模式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运用的前瞻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以期使之更加完善.
  • 摘要: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上所作的报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依法行政目前已是实现我国依法治国的关键之一.渔业行政执法作为海洋渔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改观,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目前渔业行政执法在执法程序、执法手段和执法水平上还远远不符合法治社会的要求.本文对渔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证据收集,进行了法理分析及探索,旨在转变渔政执法机构的执法理念,提升渔政执法中证据收集的水平,促进渔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 摘要:本文从安全生产的视角下谈谈现代海洋渔业管理的重点——渔业安全管理,搜集了东海区近几年来海洋渔业船舶安全事故的统计数据,结合实地调查,分析渔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本地区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指出海洋渔业安全管理中应包含渔业安全突发危机管理和渔业安全生产性事故管理.对于突发危机明确提出应制定《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突发危机应急预案》;对于生产性事故管理则提出一系列建议,比如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狠抓教育培训、优化渔民结构、加大渔场管理力度、完善渔港服务功能等一系列建议以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渔民生命安全,确保渔区可持续发展.
  • 摘要:本文把日本渔业管理中的管理组织的作用作为分析的重点,通过验证其存在形态、特征以及在日本渔业管理制度中的地位和所发挥的作用,而对日本渔业管理组织的政策含义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 摘要:自国家在沿海地区实施减船转产工程后,东海区各级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配套政策推进此项工作,切实降低了捕捞强度,有效化解了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的实施给捕捞业带来的冲击.减船转产后的渔民部分从事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和水产品贸易与流通等水产行业,也有部分从事航运、旅游等行业,还有部分重新回到了捕捞业中.总总体而言,多数减船转产后的渔民生活没有出现明显好转.由于减船转产政策的缺陷、渔民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以及当前海洋捕捞还存在“比较效益”等方面的原因,减船转产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为进一步推进减船转产工作,本文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大补贴的力度,区分生计渔业和商业渔业,对各地的减船转产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同时继续调整渔区产业结构,加快渔区经济发展,拓宽传统渔民就业门路,加大渔区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渔区人员的综合素质.
  • 摘要:随着我国水产养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它是“食物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食物安全、消费者健康和水产品市场竞争力,直接制约我国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江苏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实践出发,针对目前我国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就渔药残留、农药残留、激素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含量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等现象,分析了鱼苗、鱼种、渔药、饲料和环境污染等几个环节的影响因素,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出了对策及建议.
  • 摘要:海洋捕捞渔船管理是我国渔业管理的重点,和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密切相关,因此捕捞强度的控制是捕捞业管理的重中之重,但也是多年来的热点和难点工作.浙江省是海洋捕捞大省,从政府部门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方面,都在研究和探索.本文根据浙江省的实际,从渔业行政管理的角度,分析了目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现行的“双控”政策及渔船买卖制度提出了改进意见;提出了改革现行执法体制的建议;对国家现行的柴油补贴、转产转业等政策提出了调整意见;最后对新管理模式的探索等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 摘要:渔船交易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渔船作为利用特有公共自然资源的捕捞工具,具有行政管制的要求.当前,在我国渔船交易市场尚未建立的情况下,渔船交易往往通过私下交易或中介的方式进行,由此引发了各类渔船交易纠纷不断、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渔船监管难度增加、渔业资源养护措施的实施效果削弱等一系列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渔船交易管理,规范渔船交易行为,保障渔船交易各方的权益,提高渔业资源养护效果,本文试图就建立渔船交易市场的必要性和如何建立依法、规范、有序的渔船交易市场作一有益的探索.
  • 摘要:《物权法》第123条对捕捞权的规定,将促进我国海洋渔业管理的改革,建立海洋捕捞权制度.海洋捕捞权制度,是一种以权利为中心的渔业管理制度,实现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其首要目标.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海洋捕捞权,应限于国家所属的海域,即领海与内水.捕捞权的分配应优先考虑沿海捕捞主体.根据现行海洋渔业管理制度,可能有三种构建海洋捕捞权制度的途径,即以捕捞许可证为载体、以渔船主机功率指标为载体和以捕捞限额为载体.结合国际渔业管理发展趋势以及我国政府改革与社区建设发展状况,本文认为,选择渔船主机功率指标为载体构建海洋捕捞权制度,有利于实现其管理目标,促进我国渔业管理实施产出控制管理制度,提高我国海洋渔业管理效果.
  • 摘要:《物权法》已确认了养殖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但现行《渔业法》主要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对养殖权加以规范,造成养殖权物权化管理的制度缺位.本文根据《物权法》的基本规定,从《渔业法》现有规定出发,结合渔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对养殖权的概念、权利内容,以及养殖权的物权效力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阐析,希冀对完善养殖权的物权制度有所助益.
  • 摘要:本文研究了在我国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宏观背景和渔业发展与渔业管理新形势下政府渔业管理职能的转变.认为新形势下我国政府渔业管理应具备的主要职能为:渔业法制建设,渔业宏观调控,渔业公共服务,渔业监督管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渔业法制建设滞后、渔业经济宏观调节与微观转化不足、渔业公共服务薄弱、渔业监督执法不到位.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有:科学决策支撑机制不完善、行政趋利主义的影响、政府渔业管理职能转变的外部推动力不足、渔业内部行政体制存在弊端、涉及渔业管理的政府职能存在不合理分工.政府渔业管理职能转变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渔业法制建设、改善渔业经济调节、提升渔业公共服务、改革渔业监督执法、转化渔业微观管理.建议:(1)优化渔业管理决策机制,提高渔业科学决策能力;(2)创建渔民和社会参与管理机制,促进微观渔业管理转化;(3)改革渔业管理行政体制,理顺职责关系;(4)加强渔业行政服务;(5)合理划分政府部门涉及渔业的行政管理职能.
  • 摘要:本文介绍了我国渔政管理机构的基本情况,探讨了渔政管理体制的内涵,并从机构性质、机构名称、管理体制、职能定位和执法模式等方面分析了我国渔政管理体制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针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本文提出了规范渔政管理机构的名称及其设置、明确渔业行政执法的内涵及渔政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继续推进渔业综合执法、争取渔政队伍纳入国家公务员管理、强化渔政管理机构的统一领导、研究和构建渔政管理机构的垂直管理模式等建议.
  • 摘要:改革开放以后,渔村的生产经营转为个体渔民生产经营,这对发挥渔民的生产积极性是非常有利的,也符合市场经济对渔业生产经营形式的要求.然而相对以前集体经营时期的统一生产、计划管理而言,由于个体渔业的生产比较分散,在经济利益上已经没有相互的联系,因此依靠政府渔政部门直接的垂直管理将渔业管理好是非常困难的.另外,因为渔民个人素质的高低不同,在执行国家有关渔业政策的管理上要复杂艰巨很多.所以对渔业这个流动性、资源和产权还不能明确的比较特殊的产业,在加强政府职能管理和指导下发挥好渔业协会自我管理的职能,即渔民自主管理是最好的管理方法.
  • 摘要:本文介绍了国际渔业管理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全球性或区域性渔业组织有关加强渔业管理的行动以及有关国家为实施《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而采取的措施,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对我国渔业管理的启示:从生态系管理的角度来考虑,我国现有的渔业管理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包括渔业管理的科学基础、法律和机制框架;坚持共同参与的原则,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关系;加强对渔业资源的调查研究和对渔业统计数据采集和保存方法的研究是我国渔业管理的当务之急;调整补贴方式,将政府用于生产补贴、减免的税费以及现有的转产转业资金进行统筹安排,设立减船转产保障基金;提高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破坏的作业方式的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标准,用经济杠杆调整捕捞结构,进而减轻捕捞强度.
  •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渔船经营制度经历了多次变迁.制度变迁在取得了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了资源衰竭等负面影响.这些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的改革予以解决.本文在回顾渔船经营主体历史变迁路径的基础上,以东海区问卷调查的实证资料为依据,分析了渔船经营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据此进一步指出,以渔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的渔船法人化改革,是解决现有问题的重要出路,是基本能满足渔民和管理者利益而具有可行性的改革方向.
  • 摘要:我国渔业“双控”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双控”主体不明,权利和义务边界不清,目标不够精细,实施缺乏保障措施,政策和法律自相矛盾使“双控”变相失控等问题.而“双控”的实质是渔业资源配置制度.为此,应该从明确渔民为“双控”主体,对马力指标进行分类管理,实现渔船规范建造,杜绝“大机小标”,建立渔船退出机制和马力流转机制,完善渔业许可制度等方面完善“双控”制度.
  • 摘要:本文分析了现行渔业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存在的问题,针对渔业发展中的问题,从渔业资源特性和理性经济人的视角,阐述了渔业资源产权化是解决渔业问题的根本途径,提出了资源产权化的具体形式有投入配额制度、产出配额制度和地域渔业权制度,论述了产权化的组织形式渔业协会,并就产权化的两权分离模式、配额、渔业协会,以及建立退出和流转机制等进行了阐述.
  • 摘要: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政府组织调整社会生活的功能和权限范围不断扩大,行政机关享有的自由裁量权也随之增加.作为行政执法组成部分之一的渔业行政执法,其行政自由裁量权也是现代行政的必然产物,是渔业行政执法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自由裁量权本身所固有的“自由”属性,其在渔业行政执法中容易出现被滥用的现象.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背了法律授权的目的和意愿,干扰和破坏了法制秩序,其后果严重,危害性大.因此,如何防止渔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这对于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促进渔业经济发展,维护国家渔业和渔业生产者权益,都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本文在分析自由裁量权含义的基础上,研究了渔业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内容体观及存在利弊,剖析了造成渔业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客观原因,指出了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遵循的基本原则,探讨了在渔业行政执法中准确控制自由裁量权的对策,以期有利于渔业行政部门正确、及时而有效地执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 摘要: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中国.由于历史政治原因,现行的台湾与大陆两部渔业法律存在差别.本文着重从渔业权的法律视角,分析了台湾渔业权的现况、优点,并与现行的大陆渔业相关法律进行分析对比.研究认为,台湾渔业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有着借鉴的积极意义,可为完善我国现行渔业权制度和渔业管理及处理两岸渔业纠纷借鉴参考.本文还讨论了专用渔业权的一种可能管理模式和基于渔业权的两岸边界渔场管理.
  • 摘要:坚持安全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前提.渔业发展应当是有安全保障的、科学的发展.本文结合福建省实际,分析了当前渔业安全管理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开展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监管体制,加快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监管,加大投入力度、提升保障能力,创新工作机制、壮大监管力量等五方面,提出了强化渔业安全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 摘要:本文结合舟山渔业管理实际,指出当前渔业管理面临的困境,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提出了今后深化渔业改革的对策建议.
  • 摘要:随着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渔业管理发展,需要探索新的途径.本文介绍了渔业行业协会的一般概念,探索了行业协会在现代渔业管理中的作用,包括行业的自我管理、行业自律,技术交流和培训,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构建沟通的桥梁,促进行业提升和市场开拓,对外交流合作和维权等;分析了影响渔业行业协会功能和作用发挥的主要因素;提出了充分发挥渔业行业协会在现代渔业管理中的作用的途径:积极的政策引导,深入研究渔业行业协会工作的特点,把渔业行业协会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密切联系起来,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的有效沟通和促进渔业行业协会的规范和有序发展.
  • 摘要:本文在总结渔船柴油政策实务操作的基础上,结合舟山渔区、渔业、渔民实际,在补贴范围、标准确定等具体操作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和大胆实践:在补贴范围上从国内捕捞渔船拓展到远洋渔船和渔运船;在补贴标准上实行渔船功率与作业方式相结合;在补贴操作上与渔船执行国家渔业法规情况相结合.同时,为进一步发挥柴油补贴政策对渔民群众的增收作用,对捕捞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和渔业规范管理的促进作用,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渔船柴油补贴政策的实施办法,本文也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坚持补贴资金渔民享受等7项原则、把渔运船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应进一步扩大为全体渔民、根据实际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补贴标准等比较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 摘要:本文以我国目前第三大事故频发的渔业船舶行业为研究对象,以启东市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实践为重要基础,以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主攻方向,以海洋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主要特电和一般规律为基本依据,深入探讨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实行“三化五覆盖”长效管理模式的重要意义,以及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政策制度创新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所发挥的作用.最后得出结论:解决好海洋渔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问题,实质是解决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贯彻落实问题,解决好有效杜绝重特大事故和防止一般事故发生的问题,解决好确保广大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实践与探索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因此,实行“三化五覆盖”,必将进一步促进渔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巩固,进一步促进平安渔业的打造和和谐渔区、和谐海洋的建设,进一步促进海洋渔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 摘要:本文从“公地悲剧”的理论视角,概括式地列举了当前投入控制管理阶段海洋捕捞业“渔民、渔船、渔场、渔期、渔具、渔法、渔获物”七个方面的现状,通过理论剖析,笔者认为由于政治制度制约、人性弱点、管理思想缺失、管理工具落后等问题,导致捕捞强度存在失控的风险.为切实控制捕捞强度,确保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笔者提出,应尽快确立负责任捕捞管理阶段,并且在此阶段打造出负责任的管理队伍和船长队伍;建造一个基于计算机网络和卫星通讯的、现代的数字管理平台;并综合运用策略,尽可能减少“违规的大多数”.在论述负责任捕捞管理阶段的基础上,笔者对未来产出控制管理阶段作了初步探索,认为应确定总可捕捞量并实施可转让配额相结合的制度,以从根本上破解“公地悲剧”.
  • 摘要: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资源将作为最重要和最丰富的资源来支持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在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中,如何提高海洋生态资源的利用效率,杜绝海洋生态资源的掠夺性无偿耗用,实现海洋生态资源的合理化有偿使用,是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本文从马克思地租理论的角度,阐述海域滩涂资源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及其价格表现形式,探讨江苏省省管海域渔业滩涂资源——江苏省“两沙”海域滩涂资源有偿使用的科学实施.文章着重分析了省管海域渔业滩涂资源的使用现状、存在问题,提出了:强化管理,切实贯彻“两沙”海域渔业滩涂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依法用海意识,科学设计省管海域滩涂组织形式,合理许可渔业养殖滩涂资源、保证资源初始配置的公平性,科学确定有偿使用费用和征收比例,应用价格杠杆、实行动态管理,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征缴行为等,并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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