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民国时期华阳县县治迁建,肇始于民国十三年(1924年),缘由于此年国民政府鉴于城区人口总数已过30万,符合建市的条件,因此决定析成都县、华阳县城区置成都市.由于华阳县旧有的县治被划属成都市,因此另觅新址,进行县治迁建,则成为华阳县的当务之急.新县治的地址虽几经变更,最终择定琉璃厂作为新县治的建设区域.而为确保县治迁建的顺利进行,华阳县政府成立了县治迁建委员会这一专门管理机构,并制定了诸如土地出放,地价评定等各项具体条款.尽管由于战争等现实因素的影响,时至国民政府败退台湾,完全意义上的新县治仍未建成.但是华阳县县治迁建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与失利教训,依然值得那些地方城镇化建设的决策者们予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