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译:发表物质,修改与土壤污染有关的环境标准的一部分
机译:关于“土壤污染环境标准”的通知和部分修订(1991年8月,环境局第46号通知)
机译:“ 2013年3月11日东北太平洋大地震后核电厂事故所造成的放射性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特别措施法实施细则的一部分修订“及”的条例–无需许可证的一般废物收集和运输业务,工业废物收集和运输业务以及特殊管理工业废物收集和运输业务,以及处置不需要发出工业废物管理票的案件颁布和执行“部颁条例,修订部颁条例的一部分,以免除《物体处置和清洁法》的执行条例的例外情况
机译:关于“土壤污染环境标准”等的一部分修改(1991年8月环境厅第46号公告)
机译:放射性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研究(第二部分)土壤和植物的污染与净化
机译:禁止多种污染源的理由和要求-以空气污染污染诉讼后的因果关系证明为依据-
机译:巴基斯坦和旁遮普邦东部地区砷,氟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的性质和扩展:调节这些污染物在天然水循环系统和估计污染物中的运动的地球化学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