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浙江经济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提高到2/3以上,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比重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投融资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提高到2/3以上,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比重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以上,投融资机制建设取得新突破

     

摘要

《意见》明确,一是要拓宽鼓励社会投资的领域,包括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基础设施、能源设施领域、生态环保领域、社会事业领域、农(林)业和水利工程领域、信息基础设施领域。二是要加大对社会投资的支持,加大市场化运营和价格改革力度,加大要素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三是要创新融资机制和渠道。建立投融资对接服务机制,推动投融资主体做大做强,积极推动重点领域资产证券化,大力推进重点领域项目发行专项建设债券和开展股权、债券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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