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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

         

摘要

正陕政办发[2011]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二、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和协调此项工作,确保审计数据和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各级财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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