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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10年度全市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摘要

正延政发[201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2010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全市统计系统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理念,坚持依法统计,认真组织实施各项统计工作,圆满完成了2010的各项统计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和"十一五"规划"圆满收官",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鼓励先进,在全系统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市政府决定,对子长县统计局、富县统计局、安塞县统计局、宜川县统计局等四个先进单位和呼兴平等16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各奖奖牌1块,先进个人各颁发荣誉证书1个、各奖奖金500元,奖金由市财政局列支。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各县区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统计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附件:2010年度全市统计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延安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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