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武大国际法评论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国际立法及实践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国际立法及实践

     

摘要

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领域。目前存在着以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国际油污赔偿基金公约为基础而构建的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制度和以1990年油污法为主体的美国国内法制度两大体制。与1990年油污法相比,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制度在责任主体、归责原则等方面的规定更加合理,但是,其有关赔偿范围方面的规定则存在局限性,尤其是其没有明确对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在纯救济损失的赔偿上也没有确立起一个有约束力的准则。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