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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档案不能分“城建系统”和“非城建系统”

             

摘要

1996年《档案学通讯》第5期“城市建设档案形成规律的探讨”一文,在通过对“城建档案形成于一定的社会实践领域”的命题的分析研究之后,提出了诸如“城建档案”与“基建档案”,“城建系统”与“非城建系统”等几个相互对应的概念,并且认为:“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建系统的各建设单位,进行诸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道路、桥梁等地上、地下市政公用工程或其他工程建设,形成的基建档案属于城建档案范围。……非城建系统的各建设单位,进行诸如供电、电讯、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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