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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的维权不可小视——探讨政府采购中供应商的权益

         

摘要

维权是净化消费市场的重要手段,也是提振消费信息拉动消费的重要保障。中国消协在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开展了以“消费与发展”为主题的活动。这个主题强调了消费在生产、分配、交换之中的积极作用,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一个主要环节,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最终动力。我们知道:生产的目的不只是单单为了生产产品,产品如果不消费,这样的生产是无效的生产,实现不了它的价值。只有通过交换通过消费才能实现生产的目的。设立“3.15”消费者权益日,就是要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这主要是基于普通的个体消费者在一般性的消费领域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一旦购买了不合格或质量有问题的产品常会碰到维修难、检测难、索赔难、投诉难。而在政府采购领域,采购人则属于相对强势的一方,投标难、付款难、验收难、投诉难等问题的暴露足以表明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亟需强有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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