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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中村干部腐败的治理

         

摘要

我国土地管理法律制度明确规定,国家建设用地涉及农民集体土地的,应先征为国有土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应当将征地面积、补偿标准、补偿涉及费用、分配方案等与被征地村民有关的事项及时公布、公开,接受监督.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等在征地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由于土地征收涉及面广、补偿费用涉及资金量大、关系村民切实利益,近年来村干部集体腐败行为呈多发态势.本文拟对村干部集体腐败的环节、表现形式及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并就如何防范和治理提出对策建议.

著录项

  • 来源
    《团结》 |2015年第2期|24-26|共3页
  • 作者

    雷爱先;

  • 作者单位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综合处;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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