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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老学派法律思想之我见

     

摘要

道家黄老学派为道是万物的根本,德是道表现在万物中的本性,道德是人们的行为依据。在此基础上,黄老学派进一步提出“道生法”的命题,认为法的制定必须遵循万物的自然本性,法应该以德为依据。法的作用也是保障人与万物的自然本性,从而使人与万物归于道的状态。

著录项

  • 来源
    《21世纪》|2010年第3期|P.44-45|共2页
  • 作者

    张冬艳;

  • 作者单位

    黑龙江省绥化市职教中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B233.1;
  • 关键词

    黄老学派; 道; 德; 法;

  • 入库时间 2023-07-25 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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