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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概念的必要性——对基于区分制正犯体系的否定说之回应

     

摘要

我国刑法理论上存在肯定间接正犯概念(“肯定说”)与否认间接正犯概念(“否定说”)的对立观点.“否定说”的见解包括三类,即基于共犯独立性说的否定说、基于单一制正犯体系的否定说以及基于区分制正犯体系的否定说.本文对其中基于区分制正犯体系的否定说的基本理由作出了回应.基于区分制正犯体系的否定说试图将间接正犯纳入狭义共犯或其他正犯类型中,但这种做法过于牵强、缺乏理由,事实上有一些间接正犯不可能归入到狭义共犯、直接正犯或共同正犯之中;基于区分制正犯体系的否定说可能导致共犯成立范围的不当缩小或者不当扩大;基于区分制正犯体系的否定说没有区分处罚根据与处罚程度两个层面的问题,其具体结论与共犯从属性说相矛盾.间接正犯概念不可能导致单一制正犯体系,亦不会冲击限制的正犯概念,更不会危及罪刑法定原则.相反,在坚持行为共同说与限制从属性说的前提下,实有必要承认间接正犯概念.动辄废除已有的概念,会导致刑法理论过于粗放;我国刑法理论应当承认并进一步完善间接正犯概念,使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向更精细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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