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时代主人》 >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摘要

目前,一些县级人大常委会为了激发乡镇人大的工作积极性,督促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对其工作进行了考核表彰。对此,人们评价不尽一致,有人认为这种做法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而且违背有关法律精神;有人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此举合乎法理,在实践中促进了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从根本上解决了乡镇人大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期"争鸣"栏目刊登的文章乃一家之言,旨在希望广大读者针对这一话题谈谈各自的看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