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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卡躺赚”“兼职刷单”?小心已构成“帮信罪”!

         

摘要

<正>【案例一】“卖卡躺赚”——获刑8个月2020年12月,袁某正为钱发愁,经朋友介绍,将自己闲置的2张银行卡、U盾卖给“黑皮”,不出钱、不出力,轻轻松松“躺赚”2000元。2张银行卡均被电信诈骗团伙用于接收和转移电信诈骗资金,银行流水达500万元,多名被害人的诈骗资金20余万元通过袁某银行账户被转移后不知所踪。袁某被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依法追缴其违法所得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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