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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品加成 破除“以药补医”

         

摘要

<正>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在总结前期改革试点工作基础上,为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动天津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自2016年7月1日起,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逐步将现行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2017年天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方案已经确定,明确了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中的七项重点任务,通过推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到2020年,全

著录项

  • 来源
    《天津社会保险》 |2016年第6期|P.49-50|共2页
  • 作者

    徐杨;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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