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思想战线 >清水江文书中纠纷解决的价值取向研究

清水江文书中纠纷解决的价值取向研究

     

摘要

在清至民初的清水江少数民族地区,当地居民主要遵循“情”“理”“信”三种观念作为其纠纷解决的价值取向。在处理纠纷时,首先讲求“以情育人”,充分尊重纠纷双方的人格尊严,并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关照,体现对人性的尊重;其次讲求“以理服人”,通过订立文书契约,公正分配争议标的,并对侵权行为予以及时纠正,体现对正义的维护;最后讲求“以信取人”,通过对信守诺言行为的保护,以及对违反信用行为的惩罚,体现对诚信的追求。深藏在我国法律传统中的诸如“人性”“正义”“诚信”等这样一些与现代法治精神相符的价值观念,不仅需要我们从本土的法律文化与实践中去挖掘与探寻,亦应当成为现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来源与基础。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