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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工商业利润的流动转化及其社会后果

         

摘要

唐代官营工商业利润主要流入政府财政,也有一部分转化为高利贷资本和用于土地经营.民间工商业利润除了一部分用于生活消费、交通权贵和囤积射利外,大多用于土地的购买兼并和转化为高利贷资本.官、私工商业利润向产业资本流动转化甚少,既无益于新的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也拉大了财富占有上的贫富分化,并最终激化了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导至农民大起义爆发,唐王朝的腐朽统治遭到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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