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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嫣然基金”事件反思我国基金会的道德风险控制机制

     

摘要

基金会作为一个公益机构,应符合人们对其的道德高尚的期待,而基金会发生道德风险会导致其公益形象严重受损。实现基金会的道德风险法律控制,应从内部治理、外部监督、构建人心基础三方面着手,从制度上促成社会信任的基金会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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