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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命、理法与自然——《鹖冠子》中的自然观念探析

     

摘要

《鹖冠子》继承了老庄之道,主张天地万物之性本源于道,“道”通过天地万物的内在本性发挥作用,体现为自然的秩序与规则,不可随意改变。而“时”与“命”正是这种秩序或规则的内在规定性,是自然的,同时蕴含着必然性。为了适应现实的治理,《鹖冠子》提出“道生法”,将“法”视为天地万物自身本性所展现出来的秩序,“法”与“理”相类,本质上都是天道的具体化,而圣人则是通达天道、因循理法、治理天下的关键。《鹖冠子》认为理想的治理状态是“神化”的自然状态,这种状态意味着人性与物性的和谐共处,自然法则与人类秩序的完美一致,而处在“神化”状态中的圣人达到了“天”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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