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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签收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法律后果分析——以某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为例

     

摘要

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检查,法律法规规定了2道程序.第一道程序为招标代理机构检查,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应拒收该投标文件;第二道程序为开标时再次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如果在第一道检查时,招标代理机构误检合格签收了不应签收的投标文件,并不等同于该投标文件就符合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在第二道检查不合格时,则不得进入拆封唱标等下一步招标投标程序,且投标文件密封不合格的过错责任也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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