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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产业划分规定

     

摘要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部门:现将《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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