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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台湾民事诉讼当事人合意选定法官——兼论民事程序选择权

         

摘要

为尊重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和程序选择权,台湾地区在民事诉讼改革中试行合意选定法官制度。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尊重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和提升民众对司法的信赖度。同时以该制度的介绍和评价为出发点,进一步阐述了民事程序选择权理论。并认为该制度及其背后的理念对于我国大陆民事诉讼制度改革都是具有借鉴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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